厦门平潭双双申报自贸区 厦门方案获国台办认可

2013-12-2 10:40:00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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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申报自贸区,平潭欲建自由港,福建两大自贸(港)区,定位都盯着台湾。 
  早在今年4月初,福建省政府就已向国务院申请将平潭纳入自由港建设试点,不过并不包含具体内容和推进时间表。“平潭选择了两条路并行:一是跟进套用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不再申报试点;二是重新生成以对台自贸为主的政策诉求,正式上报。”福建省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四海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而近期,厦门自贸区申报工作组正式成立,这意味着厦门自贸区申报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在本月25日举行的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尤权提出,平潭综合试验区要以建设自由港为目标,探索创新两岸合作模式;厦门经济特区则要努力在探索自贸区建设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平潭已申请试点
  截至11月中旬,各地已在商务部备案的自贸区包括天津东疆、浙江舟山、福建平潭、山东青岛、河北曹妃甸、重庆两江新区、辽宁大连,以及广东南沙、前海和横琴等8个地方。
  其实,早在2009年平潭综合试验区成立伊始,平潭便有自由港的提法,不过未见实质性动作。2011年底国务院批准《平潭综合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平潭实施全岛放开,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据了解,平潭自由港被列入2013年福建省政府重点研究课题,由福建省委常委陈桦牵头负责。8月16日,尤权在福建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上提出,要积极争取和推动平潭自由港建设,促进两岸投资、人员往来、旅游购物、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化。
  以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为使命的平潭综合试验区,对台经贸则自然地成为平潭自由港定位的不二之选。平潭综合试验区发展研究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作为综合试验区,平潭自由港将与台湾“六海一空”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联动;平潭作为天然海岛,独立的海关监管区域,适合建设自由港。
  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表示:“平潭建设贸易自由港,将在台企工商登记、人民币与台币自由兑换、贸易便利、航运自由、人流便利等方面创新管理。”
  厦门方案获国台办认可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此前提交国台办的讨论中,厦门自贸区申报方案获得支持。
  11月13日,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厦门积极从事对台交流工作,如厦门、台湾、上海连接形成两岸自贸区的黄金大三角,当然很欢迎。
  “在金融方面,肯定会体现对台金融合作方面的特色。”厦门市政府一位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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