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农业社会化方式的提案
2012-3-31 14:3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全国政协委员 段雄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传统农业在新历史背景下的创新发展。实践证明,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有利于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
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大概有四种模式,即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综合服务模式、农村基层组织兴办各类服务组织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人大户)模式、农业龙头企业模式。但普遍存在投入体制机制瓶颈、金融体制机制瓶颈和土地流转瓶颈。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发展现代化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导、合作服务为基础、市场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的规模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水平,以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撑作用。为此建议:
第一,加快培育服务主体。要培育和壮大多元化的服务主体,提高各主体的服务能力,促进各类服务主体公平竞争、相互补充、共同发展。一是要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体制,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完善其公益性服务职能;二是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合作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基础地位;三是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
第二,加快整合服务资源。一是要加强政府涉及机构力量整合与部门间协作,提高凝聚资源的能力;二是要积极打造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促进资源集聚和共享的有效方式;三是要努力推动城市资本与服务下乡,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
第三,加快创新服务机制。把加强机制创新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的切入点,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各类主体参与和开展各种为农业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服务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要创新投入机制,如通过建立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补贴制度,设立专门的技术采用风险资金等形式,增强农村合作组织采用新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探索政府购买产品或服务等方式,引导科研院校、企业等向农户、合作组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要创新参与机制,重点是探索科研、教育和推广服务相结合的机制,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推广教授制度、创建实验示范基地等;探索村企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农户”、“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服务形式。
第四,加快优化服务环境。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强农村服务软、硬件环境建设。重点通过完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为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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