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我国高速公路网中省际衔接路段“断头路”问题的提案
2012-3-31 14:3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全国政协委员 刘新文
高速公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到2009年底,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达到6.51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为全国交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目前高速公路建设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不少省份的部分高速公路路段与邻省衔接路段还存在不少“断头路”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断头路”的存在,使得省际区域间交通不便捷,增加了运输成本,客观上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交流,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此,尽快打通“断头路”,对于改善沿线地区投资环境,实现路网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我国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高速公路“断头路”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约占全国高速公路“断头路”总里程的80%,有近30%的“断头路”位于东中西部交界处。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中仍有约6000公里的“断头路”,已经开工建设的约为3000公里。经济发展差距越大的相邻地区,产生高速公路“断头路”的可能性越大。而主线“断头路”中,有20条位于中国规划的“五纵五横”综合运输通道上。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目前广西与周边4省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接口有18个,其中广东7个、湖南5个、贵州4个、云南2个。现已建成通车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接口7个,其中广东4个、湖南1个、贵州1个、云南1个。正在建设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接口4个。目前广西已建和在建通道中的广州到岑溪、广州到贺州、岑溪至茂名、麦岭至贺州、靖西至那坡等省际高速公路,与其连接的邻省高速公路暂时没有建成,存在省际“断头路”的问题,造成了“一尺未通,万丈闲置”的现象。这样的整体交通格局与广西承担的使命还不相适应。因此尽快打通省际高速公路中的“断头路”,凸显通道效应是当前广西交通建设中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尽管从长远来看,高速公路“断头路”是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现象,但其带来的影响不可低估,主要表现在:一是影响公路交通的应急保障能力,在面临大范围的重大自然灾害时影响十分突出;二是加大了跨省运输车辆的绕行距离,直接增加运输成本和能源消耗;三是制约了跨区域综合运输通道能力的发挥,使高速公路连通效率降低;四是造成了两省区间交通不便捷,影响区域间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大量社会资源处于闲置状态,阻碍了地区间交通一体化进程。
高速公路“断头路”的形成,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与相邻省份存在差异。因此,两省区间对高速公路建设的重点和建设时间的安排是不同的;一些路段地形复杂,工程造价高,投资和施工难度较大、投资回收期长,难以吸引投资建设。另外,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缺乏,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融资难度比以往加大;国家对高速公路的规划与地方省份规划衔接不紧密,没有统筹安排好相邻两省的高速公路建设。此外,近年来随着物价快速上涨,建材价格和人力资本的提高,进一步推高了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等等。
打通我国相邻省份的高速公路“断头路”,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高速公路路网的直接经济效益,更有助于提高路网的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中央预算内、国债等资金优先安排有关高速公路“断头路”的项目建设。从金融、信贷、项目审批、土地等方面,对现有的与相邻省份尚未连接相通的高速公路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和资金倾斜。
第二,把目前国家尚未批准的地方区域规划中的高速公路项目,纳入国家统一规划。
第三,交通部门应牵头建立部省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省际加强相互协调。进一步加强对各省高速的建设方案、建设时间和技术标准的协调和统筹,形成共同推进高速“断头路”建设的工作合力,尽量避免产生新的“断头路”。
第四,交通部门应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审批周期,抓紧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审核备案。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允许着急的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以便加快高速公路“断头路”项目的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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