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经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正式上升为法律。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分为八个章节,其中分为“一元多层次战略”、“富民强省”、“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创新”等几部分。《条例》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发展战略全部囊括其中,如“两圈一带”、“一主两副”、“四基地一枢纽”产业发展战略、“中三角”区域合作战略等。
《条例》还对武汉市今后发展给予了明确定位,规定武汉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成国家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基地,成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对中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中三角”区域合作方面,《条例》规定,加强与中部地区在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支持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联动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此外,《条例》还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保护劳动合法收入”等也写入法规之中。(陈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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