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标准再拔高政策期待执行力

2010-6-9 0:3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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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亚彬
    一场针对落后产能的围剿行动力度空前。
    5月27日,工信部向各地下达今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其中2010年钢铁行业淘汰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这一淘汰任务比此前国务院通知要求大幅“加码”。当天,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新金钢铁)的负责人之一靳智慧(化名)正在参加一个行业沙龙活动。当他从一位同行口中得知此事后,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钢厂的小高炉保不住了!
    因为按照工信部的淘汰标准,在今后两年内300、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要分别被淘汰。而这家钢厂现有的2座300立方米的小高炉均属淘汰之列。
    在全国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据工信部统计,炼铁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约有1亿吨,占炼铁总产能的1/5。而其中河北省今年将淘汰炼铁产能占到全国淘汰任务的三分之一。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宋继军告诉本报记者说,“目前,河北大中型钢厂基本上已经没有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了,300、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主要集中于小钢厂和部分中等规模的钢厂。”宋继军说,今年河北至少有30家企业的49座高炉需要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淘汰。政策主要针对落后产能,河北省的中小企业难逃“劫数”。
    不过,自2004年始,在全国数轮钢铁行业整顿中,遍布河北的小钢铁厂屡次被关停,但“风声”过后,都能奇迹般恢复生产。对此,宋继军认为,政策关键在于落实。
    在本轮政策风暴中,河北的现实无疑是一个典型的观察样本。
断腕
    事实上,新金钢铁拥有2座1000立方米的大高炉,但目前两座300立方米的高炉仍处于高效运转阶段,一旦淘汰对企业和地方来说可谓是“壮士断腕”。靳智慧说,“淘汰一台小高炉,一年损失至少有四五千万元。”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像新金钢铁一样有实力去建设大高炉,这意味着那些只拥有小高炉的中小企业可能不得不面临出局的命运。
    河北省是全国钢铁行业的最大聚集地。每一次国家钢铁新政出台,都会给这里的民营钢企造成震动。对于许多企业来说,自2005年,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出台,落后产能限期淘汰令就接连而至,让企业在不断地拆除和爆破中艰难度日。
    “今年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河北省在全国应该是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在6月2日召开的河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对本报记者坦言,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的压力非常大。
    今年前三季度,河北将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440万吨,其中炼铁产能1240万吨,炼钢产能200万吨,分别占全国淘汰任务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参与过历次淘汰钢铁产能工作的河北省发改委人士说,调控手段有限,最多就是勒令停产。但企业会偷着干,一些偏远地区搞个几十立方米的小高炉,连公司都没注册,也没纳入统计。拿他们没办法。
    不过,河北省政府将于6月初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省统一时间对部分落后产能设备实施拆除和报废。“只要没有拆除,就不算完成任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河北省召开会议的同时,邯郸市正在进行淘汰落后产能的“雷霆行动”,率先在全省公示了节能落后单位名单,其中包括邯钢、新金钢铁等,对节能落后企业要求在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限期整改措施。这次行动涉及企业近82家,包括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
    杨智明说,今年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强化官员问责制促节能减排,对未完成减排目标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职。”这充分显示了河北省淘汰落后的决心。
    “(行政问责)很有必要,这是为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唐山市的常务副市长周仲明表示,“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这个难题难以解决。”
    这场整治,不仅涉及产业发展,也关乎政府公信力。
    自2004年始,在全国数 轮钢铁行业整顿中,遍布河北的小钢铁厂屡次被关停,但“风声”过后,都能奇迹般恢复生产。对此,宋继军认为,政策关键在于落实。
难题
    更多的一些钢铁企业拆小炉后实际建设的钢炉规模更大。比如唐山某钢铁公司,去年拆除了3个380立方米的高炉,转而新建了3200立方米的高炉。
    唐山国丰钢铁公司副总经理付广华说,“唐山地区炼铁炉最低在600立方米,大的钢铁企业的高炉一般是1800~2500立方米,所以国家出台的政策对行业发展是好事。”主要原因是,越大的越利于节能减排,同时也不会在工艺上落后,有利于生产加快。
    不过,企业上马大高炉则必须由工信部对企业生产规模、环保指标等进行一系列考核后才有可能获得“准生证”。
    小高炉被拆只是时间问题。靳智慧说:“到时候不拆也得拆,否则我们整个厂子都会被断电断水,生活用电都不给,贷款也会困难。”
    邯郸武安工业促进局一位科长表示,高炉必须拆除,“以前出现过这种情况,我们这边把高炉停了,一些外地人就来买回去,装好了继续用。”
    对于这个做法,靳智慧心情复杂。虽然不忍心,但在差别电价、贷款融资等一系列政策之下,这些设备已成累赘,“如果停产了还得按照差别电价交费,我们自己都要拆。”
    不过并非是所有的企业都愿意主动拆炉。
    唐山市一位官员曾反问道:“国营企业,我们说了算,可是民营企业的设备是受物权法保护的。你说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我可以让它停产甚至给它注销公司,但是谁给我们权力去拆人家的炉子?”这一问,让某些调控手段于法无依的软肋暴露无遗。
    而靳智慧最担心的还是拆炉后的职工安置问题和淘汰补偿。
    不过,政府曾做出承诺,会帮助被淘汰企业解决职工再就业问题,“但难度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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