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质量、安全、廉政”三条高压线

2010-2-9 17:1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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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路运输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外贸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性作用,搞好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关系到水运行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自2009 年8 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作为我国水运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积极响应,按照中央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争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水运建设事业科学、持续、和谐发展。 
  据了解,水运局将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时间。为进一步了解水运局开展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我们专访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肖大选。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对于加快国民经济建设,改善国民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搞好工程建设,不仅是工程建设本身的客观需要,更主要的是关系经济社会科学和和谐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不可否认的是,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已经比较突出,成为影响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障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筹全局后作出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肖大选说。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纠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那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水运局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 
  肖大选说:“水运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及时传达中央文件精神和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及时成立了以宋德星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水运局及时制定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开展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安排。重点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工作措施,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 
  与此同时,水运局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加强设计审批管理、招标备案管理、开工备案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市场督查等工作强化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意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水运局还会同规划、财务、纪检监察、质量监督等部门对部分长江干线部分扩大内需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只有了解市场才能有的放矢 
  据了解,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水运局已经分片区召开了几次专题座谈会,围绕水运建设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工作内容和措施,部领导也对水运局的这项工作给予了肯定。为什么要召开这几次座谈会?目的是什么?达到了怎样的效果? 
  肖大选说:“召开水运建设市场座谈会的目的是了解市场、走近市场、熟悉市场,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场、规范市场。只有知道市场如何运作、了解市场对政府的需求,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市场,才能使专项治理措施更有的放矢,更有成效。否则,就可能存在政府和市场的脱节,就很难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发展好建设市场。”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水运局于2009 年8 月至10 月,分别在天津、上海、广州组织召开了三次“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据肖大选介绍,与会代表在认真学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现状,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围绕市场准入管理、个人职业资格和执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政府市场监管措施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有效开展水运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政府对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工作,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程成效已经显现,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意识逐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规范,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肖大选说。 
  重点做好“五个加强” 
  相对而言,水运建设市场总体运行比较规范,工程建设质量逐年提高,多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腐败案,社会总体满意度较高,这得益于政府长期加强监管和市场从业主体遵法守法意识的不断提高,与水运局长期重视水运建设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多年来,水运局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上,都进行了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了水运建设市场相对规范、健康地发展。 
  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水运局严把资质管理关,针对水运建设特点在人员、船机设备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准入门槛,限制不符合条件的队伍进入水运建设市场。 
  在招标投标管理方面,出台了《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一系列规章,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招标投标监管体系,确保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化。 
  在专家管理方面,建立了包括资质评审、设计审查、工程评标、工程评优等在内的水运建设专家库,涵盖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行业人才优势,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不断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通过专家库抽取系统实现网上抽取、随机抽取,并通过该系统对专家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出台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开发建设水路建设市场诚信监测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享互用,共同构筑起一张信用信息的无形大网,从而提高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品牌意识、责 
  任意识和长远意识。 
  “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工程招标投标方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工程精细化管理不到位,质量通病治理不彻底等等。”肖大选一语道出了水运建设市场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水运局将结合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做好‘五个加强’。” 
  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重点在设计变更、招标备案、分包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的规定,并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逐步构建起体系完善、功能合理、权责清晰的水运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认真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设计审批制度、开工备案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等,依法查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水运局正在制定工程招标备案的相关规定,计划通过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标结果等关键环节的备案管理,改变目前该招标的不招标、该备案的不备案的现状,进一步规招标投标行为, 
  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完善专家库建设工作,建立起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家系统。 
  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水路建设市场诚信监测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尽快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与市场清退机制、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创优评先等工作有机结合。 
  加强市场督查。通过市场督查,加大政府对市场的监督力度,强化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加大对违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着力解决监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肖大选先后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工程管理司、部质监总站、基建管理司任职,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十分熟悉,而在部质监总站担任站领导三年多的经历,也让肖大选对监理制度的发展、存在的问题有着深刻的见解。 
  在充分肯定监理制度和广大监理工程师20 多年来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肖大选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妨碍了监理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肖大选说。 
  肖大选认为,目前,一些监理工程师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理职责,主要表现在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敷衍了事;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的针对性、指导性不强;关键环节监理旁站不到位,监理平行检测频率不足,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监理指令不闭合,不能做到严格监理、跟踪落实;监理资料不规范,与监理的科学、严谨、公正的地位不相称。 
  另外,关键岗位人员更换频繁、不按合同承诺配备总监、检测设备配备不足等监理履约差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项目还存在监理编造虚假检测数据、编造监理日志、将不合格的工程、工序、原材料、设备按合格签字、使用假资格证书等情况;分包监理业务、挂靠承揽监理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大大降低了现场监理水平,监理价值无法得以更好地实现。 
  对于监理行业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肖大选也给出了“治理对策”。他认为,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市场内部因素。如监理职权不能完全落实到位,限制了监理作用的发挥;低价竞争普遍存在,监理取费较低,现场监理人员待遇较低,导致监理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等。 
  肖大选表示,要以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为有利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组织开展好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要以“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为核心,打好监理发展的基础。制定监理企业品牌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为新风建设活动建立标准导向。 
  营造良好的监理工作外部环境。落实国家新的监理收费标准,认真排查监理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各类违反规定的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并予以公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组织开展好监理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这是一项规范监理行为的基础性工作,一定要认真抓好,抓出实效。评价工作要坚持程序规范、评价公正、信息可靠。要很好地利用信用评价结果,严肃查处监理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出台总监负责制管理办法。要进一步明确总监的权利和义务,总监人才的评价标准,推进监理职业化,充分发挥总监人才在项目监理中的核心作用。 
  专项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常态化符合客观规律 
  两年的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如何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让水运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治理”成为一种常态,而不仅仅是“专项治理”,这应该是更多人更为关注的。对此,肖大选认为,中央这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需要把握。 
  “一是时间明确在两年左右;二是治理突出问题,也就是说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突出问题,通过突出问题的治理为工程建设领域今后发展起到警示和示范作用。”肖大选说。 
  在肖大选看来,通过此次为期两年的专项治理活动,许多症结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打开,许多问题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许多问题有一个长期积累形成的过程,这其中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现在也有其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专项治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打攻坚战和长期作战的准备。”肖大选说,“因此,专项治理工作需要变成常态工作,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我们希望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要在近期成效和远期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探索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突出问题治理措施。” 
  正如肖大选所说,专项治理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既认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又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把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工作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从而实现近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有机结合,这应该是专项治理工作需要达到的长期和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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