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货主愤慨:TSA一家独大

2010-1-20 15: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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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TSA成员近期征收紧急收入费(ERC)的行为,亚洲货主大都感到愤慨,斥责船公司“利用垄断地位”,并呼吁政府剥夺船公司享有的反垄断豁免权利。
   亚洲货主协会(ASC)大中华区负责人Willy Lin称:“我们对TSA征收ERC的计划感到震惊。如果船公司不咨询货主的意见就可以修改服务合同,那合同还有什么用?”
   ASC在一份声明中称,自09年初以来,除运费普涨外,TSA成员还引入了一连串附加费,有的以燃油附加费的名义,有的以币值调整附加费的名义。这导致新加坡至美西海岸的all-in运价一路上涨,从09年初的1,500美元/feu上涨至2010年ERC征收前的2,500美元/feu。如果算上即将执行的ERC,all-in运价将上涨到2,900美元/feu。
   ASC主席John Lu说:“经济刚刚开始复苏。过去一年里,任何超过14%的涨价都是不可接受的。”“TSA或许可以利用其在亚洲/美国线上的垄断地位来推行ERC,货主又有什么资源呢?”
   “TSA在泛太东行线上几乎一家独大,在该航线上经营的主要船公司中只有一家不属于该组织成员。这让TSA可以在已有的名目外创造新名目的收费。”他继续说:“即使TSA被描绘成一个讨论组织,且是否征收ERC属船公司自愿,但TSA的所有15家成员其实一致同意征收ERC。”“在亚欧线上,船公司还是那些船公司,但货主不必担心有TSA类似的情况,因为欧洲在08年10月就废除了班轮公会。”
   ASC东北亚区负责人Lee Sun-June则称:“我们一点部怀疑,这些附加费会由中小货主来承担,他们的负担会很重。大货主不会掏钱,他们有权力,也知道如何使用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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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A即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组织,全称为Transpacific Stabilization Agreement,是由十几家全球著名的班轮公司(包括中国的COSCO)组成的社团组织,主要功能是为从亚洲至美国各个港口和内陆收发站的货物运输制定参考运价,由其成员自主选择适用。TSA的参考运价须经其所有成员一致同意方能通过,但对其成员不具有当然的约束力,成员可以自由决定采用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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