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2009-9-8 20:0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吴欣
    第一,要以大部门体制为切入点。本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强调探索实行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这是加快发展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也顺应了交通运输从分散发展到集约发展的阶段递进规律,更是减少部门职责交叉、理清权责关系的迫切需要。构建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成为破除体制束缚的突破口和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第二,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地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加强宏观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改进职能手段,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优化职能结构,全面、正确、高效地履行好行业管理的政府职能。
    第三,要以机构改革为载体。政府职能转变,最终要体现在机构改革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机构改革的范围既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包括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种事业性质的专业管理机构。按照行政学理论,优化组织结构,关键在于优化组织的横向结构 (即横向分工形成的部门化)和纵向结构(即纵向分工形成的层级化),平衡好横、纵向结构关系,也即“条”和“块”之间的关系。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近期态势是:横向上要精简部门数量,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纵向上要减少行政层级,探索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
    第四,要以行政法制为基础。行政法制旨在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没有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事业单位,不能独立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行使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强调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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