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项目
2009-6-20 16:4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七大领域,高速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业被列入其中。《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高速公路、港口等交通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可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物流业和服务外包等服务业。
记者点评:交通设施的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作为支撑。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投资方式一直是中央、地方财政和银行唱主角。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单纯依靠这些传统投融资方式显然不能满足经济对巨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实践证明,积极引进民间资本进入交通领域,可使财政只要支出一部分,就可以带动大量的资本进入,有效缓解交通建设资金压力。而对于民间资本来说,也增加了一个新的投资机会。不过,在多方利好的背后,引入民间资本仍有很多完善的操作细节和配套措施需要跟进,这是在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重点研究的课题。 (洪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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