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融资是新形势下的探索

2009-1-12 13:3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特约评论 闵丹
    1月5日,为应对金融危机,河北钢铁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河北建工集团、华药集团、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和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为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双方共同开展贸易链融资,大力发展保兑仓、仓单抵押、保理等融资业务,确保资金的迅速回笼。二是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战略合作,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
评论:
    这七大集团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理顺为煤炭是钢铁和医药行业的上游供货商,而建工又是钢铁业的下游需求方,如果可以实现深入合作,有利于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在国外供应链融资已经被广泛使用,它是一种 “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的三方融资模式。我国也在近两年加快了供应链融资方案设计和推行的力度。经过两年实践和探索,各家金融机构推出的供应链融资方案可归纳为保兑仓融资服务、代理监管融资服务和保理融资服务三种类型。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企业资金紧张在所难免,如果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购销双方的地位相对比较固定,这将有利于交易双方采取供应连融资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通过此种模式,对经销商而言,可以缓解经销商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使其享受到大批量订货和淡季打款的优惠政策;对供货商来说,可以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其产品的正常生产,而且能够帮助供货商增加销售渠道,锁定市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营利润,减少银行融资,降低资金成本,保障收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交易双方可以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筛选产业关联度较高、发展前景广阔、盈利能力稳定的合作项目,尝试相互持股,以资本为纽带,并通过技术与人力的有机结合,形成战略合作,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共享投资与经营收益。
    可见,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传导作用的逐渐加强,我国钢铁和煤炭等上游产业产品市场需求将严重萎缩,河北省又是我国钢铁生产大省,为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河北钢铁集团等七大国企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河北钢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控制生产成本,扩大需求对象,对帮助钢铁业度过 “寒冬”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当然此次的战略合作也面临一些困难,这主要是由于供应链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对于融资的额度、双方的信用评级、双方承担的风险,比如供货商退款责任,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且要求参与融资的供方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包括合同履约预警和资金准备预警。另外在当前的经济周期中,是否可以找到供需双方都愿意参与的产业合作项目,收益分配等问题都需要在实际实施中予以深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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