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四主体”新体制

2007-10-22 15:2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0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交通厅召开的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创新与实践座谈会上获悉,到“十一五”末,山西将在全省建立起农村公路“四主体”管理养护新体制,即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机制为主体,落实和监管以交通部门为主体。同时,山西将结合改革,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制度建设,完善养护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检查评定标准等,做到责任、机构、人员、资金、制度落实,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以村通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步入快车道,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89812公里(包括村内巷道),其中,完成县乡沥青路改造13717公里,“村村通”水泥(沥青)路76095公里。为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山西省政府于今年年初出台了《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交通厅也制定了《山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指导意见》,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确定了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重要指导。 
        山西省交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润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十分重视,孟学农省长亲自批示,明确要求做好“农村公路管护到位大文章”。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第一,落实责任,建立以县为主的责任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资金筹措、使用负主要责任;第二,整合机构,对现有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模式;第三,保障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第四,健全机制,提高管理养护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新机制;第五,完善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养护水平,做到管理养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张润强调,要做到上述几点,首先要转变观念,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当地政府,把公路养护好,管理好;其次要有政策,行业出主意、人大出决议、政府出办法、部门出细则,全力保障公路养护工作;第三是资金保障,省里的补助和市里的配套资金都要正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第四是体制保障,县负总责、乡为主体、日常保护、集中整治、奖罚兑现;第五是机制保障,要养管分离、精简高效、开放市场、公开竞争;第六是管理保障,要重视农村公路的道路安全和超限治理工作,尤其是农村客运,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