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改革与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

2013-6-6 11:1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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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秘书长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特约研究员 刘建新
    三、加快邮政业和邮政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其一,改革要 “触动利益”,党和政府要先能接受批评,加快转变观念。习总书记最近在谈到推进改革大业时,提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希望各界“积极建诤言、作批评,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其内涵深刻。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要求各级官员与时俱进,切实更新旧观念,树立为民政府、有限政府、廉洁政府等新的执政理念,才能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落实好新一届政府《方案》规定的改革任务。如果官员抱守残缺,一再地贻误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也将丧失引领发展的能力和位置。
    其实,在市场经济和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的利益体是客观存在的,政府调整利益也是一把双刃剑,既难在利益的调整上,也将赢在利益调整上。以邮政基金为例,只有政府先做到公正了,才可能统筹兼顾,创造多赢的局面。反之,必然制约邮政与快递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增加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
    其二,解决邮政普遍服务亏损的三条出路。许多专家指出,在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的环境下,只要政府部门、邮政企业各司其职,邮政普遍服务的亏损问题并不难解决。
    (一)中邮集团应当切实承担独家提供邮政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责。中邮集团作为法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把在城乡全面提供普遍服务业务和提高其服务质量列为第一要务,但是目前差距较大。正如《暂行办法》说明中讲的,在现阶段的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总体不高。截至2011年底,我国邮政局所、代办点平均服务人口约2.9万人,城镇居民信报箱安装率不足40%。我们分析,直接原因就与邮政企业的投入不足有关。同时,邮政服务效率低、态度差、群众不满意的情况较多。国家邮政局公布的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2012年共受理邮政服务有效申诉2396件,比2011年增加973件,增长68.4%。
    如果中邮集团每年能够拿出利润的50%(约100亿元,相当于快递业年利润的2倍)或者更多来有序、持续地加大对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和配套投入,则《暂行办法》说明所提到的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建设和必备的设备购置,农村邮站运营补助,并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等项工作将会得到有效改观。同时,邮政企业还应当持续开展提高邮政服务质量的工程,提高公众满意度。
    还要看到,新组建的中邮集团也明显加快了市场化与改革创新步伐,已形成邮政业务、速递物流、金融业务三大板块,加快向综合性现代邮政企业集团转型,在其各项业务中,亏损业务(含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只占少数,通过内部调剂,实现了整体持续赢利。其2011年赢利209亿元。2012年总收入同比增长24.8%,约3230亿元,创出新高。已连续40个月保持20%以上的增长。2012年的利润约为200亿元。并从2011年起连续入选美国《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榜单。未来发展将会更好,活力和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表明它已完全有能力消化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产生的有限亏损。
    (二)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责。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在国家已授权邮政专营普遍服务业务的情况下,当中邮集团真的发生了收支相抵后的政策性经营亏损后,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邮政公共服务的亏损予以足额补贴,并督促其改善经营,有效控亏。我国财政年收入已连续超过10万亿元,如果按年度补贴邮政服务亏损10亿元计算,也只占其万分之一。另一方面,征收该基金也不符合十八大确定的加快改革我国财税体制的要求。其改革方向应当是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而不是相反。
    对于《暂行办法》说明中指出的在现阶段的我国,由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各方面的权责尚未理顺,而影响到普遍服务业务发展的问题,恰恰是属于新一届政府改革要治理的“政府职能缺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的突出问题,应当以国务院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法律性规定为指导,加快明确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权责与协调;担当起政府保障公共服务的职责,不使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加快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等途径来解决。而绝不应当把政府工作的过失、责任,以征收基金的方式强推给弱者—即本应得到政府扶持和帮助的市场主体(企业)身上。
    作为邮政管理部门,则更应当把监督邮政企业搞好普遍服务列为第一要务,监督中邮集团落实好独家提供邮政公共服务的光荣义务,把主要利润投向中西部和边远地区,而非简单地补亏;切实改善和提高普遍服务的质量。同时,对于各类快递企业,坚持公平竞争原则,改善发展环境。
    (三)加快邮政业和邮政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发展。全球邮政与快递业的市场化改革已成为大趋势。争取我国邮政与快递业的更大发展,有赖于从国情出发,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加快邮政业市场化改革步伐。有多个选项。
    例如,开放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是大势所趋。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要求“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放眼全球,已有几十个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放了邮政普遍服务市场,效果很好。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借鉴国际经验,试点开放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据了解,许多规模化经营的民营快递企业表示愿意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政府购买邮政公共服务的试点,在不同区域承接除党政军文件等以外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共同享受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优惠政策和国家投资形成的邮政公共物流资源,有信心与邮政企业一道,为提高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而尽力。
    其他改革措施,如应当借鉴中外交通物流枢纽开放经营的经验,尽快向社会开放封闭运行的邮政物流资源;加快邮政货运航空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与国内快递物流企业全面合作;加大邮储银行向快递物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打造国内第一物流银行;推动邮政企业股份制改革与上市;扩大邮政企业与非邮政企业的广泛合作;等。而要实现这些利国利民,在国际物流业界又司空见惯的举措,要想在眼下的我国邮政业推开却很困难。不仅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阻力,还有现行法规、政策、体制方面的束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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