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何日休?

2013-5-31 6:1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张雨航
    日前,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据意见稿称,“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这意味着,新规或将延长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无疑加重了全国物流成本的负担。
○●法律建设尚待完善
    长期以来,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而高速公路收费昂贵,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近20年以来,我国新建的大部分高等级公路,由公共产品部分地蜕变为准公共产品,甚至是私人产品。高速公路以公共设施的名义,已经逐渐转化成某些利益集团牟取暴利的工具。并且这些集团能够十分巧妙地以高工资、转移支出等途径实行利益输送,进而从投资主体选择、工程预算,到工程招标等等,埋下了高收费的伏笔。
    另一方面,我国高速公路的法制建设远远滞后于高速公路的设施建设。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一套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的法规条例,而实施管理的依据仅仅是参照普通公路的法律条款。虽然1997年出台的《公路法》对公路建设和收费公路作了规定,但未对高速公路作出具体的规范。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与《公路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也有不一致的内容,甚至相互抵触,进而造成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上权责关系不清。在此背景下,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的管理与收费法规不健全,也就逐渐衍生出了乱收费、多收费、高收费、不合理收费的现象。
    总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速公路都处于“投资大、收益小”的亏损状态。而新规或将延长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只能是加重了全国物流成本的负担,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政府如何推动高速公路发展
虽然,近年来我国为适应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要求,不断地改进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办法,但是,目前的固定化的收费标准很不利于高速公路发展的宏观规划和管理。而延长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更是助长了路桥公司“坐地收费”之风。
    然而,要想打破路桥公司“坐地收费”的传统运营理念,就必须在立法上有所突破,用明确的收费标准与管理条例来约束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发展。
    首先,国家应该面向内需开拓市场,拓宽高速公路建设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展其他的创收项目,通过增加企业的赢利创收,进而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国家应该逐步有序地减少路卡,并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通过逐步取消高速公路的收费,进而减轻物流成本的负担,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政府应该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相关的制度建设,对涉及高速公路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如高速公路审批、收费权转让等都作出详尽规定,加强宏观调控和对地方工作指导,规范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经营者行为。
    再则,国家应该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过构建全省、全国“高度集中、统一协调、分级管理、高效运转、方便社会”的联网收费管理体制,以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不顺畅、地域分管与全线管理相矛盾,以及政企并存核算形式多样、行业管理协调难、联网收费模式不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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