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为何一些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2013-5-14 11:0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李宁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同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力争今年底或是明年初出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改革方案,“能有多快就多快”。
由此看出,中央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上明显在加快步伐。那么,中央这么做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
一是经济发展形势加速了中央以改革促转型的速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188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7%。7.7%的经济增速,虽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增速范围内,但是增长速度还是有点低。因此,通过改革现有不合理的经济体制,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转型带动经济增长就成了新一届中央政府的必选项。
发展第三产业对增长的带动作用非常明显。每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中,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服务业是1000个。服务业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充分的就业又是激活居民消费、拉动内需的一个前置条件。
“营改增”改革主要惠及的对象是第三产业,将减少因税制不统一造成的重复征税现象,降低企业税负。由于中国长期对劳务征收不同的税收,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这成为中国经济的短板。一季度经济数据显示,第三产业仅占GDP的47.5%。但是,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等,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都达到70%左右。“营改增”之后,上海服务业和就业等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介绍,上海试点“营改增”以来,有力助推了经济结构转型。数据显示,“营改增”后上海市三产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首次超过60%。据专家测算,“营改增”因素使上海市经济增长增加了0.6个百分点左右,增加就业14万人。
二是“营改增”税制运行规律倒逼改革提速。在上海等地试点“营改增”之后,确实有很多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但也有一些企业的税收负担不降反升。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因为增值税是以应税货物和劳务在流转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比如一个茶杯,为生产这个茶杯购进原材料等支付了5元的成本(不含税,以下数字都不含税),这个茶杯生产成之后销售,取得了10元的销售额,那么这个茶杯就产生(10-5)×17%=0.85元的增值税。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增值税税负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按生产货物的销售价格所计算的税额(专业称销项税额,即上例10元乘以税率);另一方面为生产货物购进原材料等成本所缴纳的税额(专业称进项税额,即上例5元乘以税率)。具体到征收管理实践中,就是企业能否取得购进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发票,进行以票扣税。但是如果按照试点方案,只在上海或者后来扩容的北京等10个省市运行“营改增”新税制,那么企业为了能够取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业务范围就会缩小到试点地区进行交易,相关企业会迁移企业注册地,流向税负较低的试点地区,这样就形成了政策的洼地效应。
这种政策洼地效应的负面影响:一是加剧地区发展差距,对没有试点营改增新税制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二是对企业扩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具体来说,如果企业购进原材料选择范围缩小,就不能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企业的经营和销售渠道也会缩小,反而不利于企业扩大经营,开放式发展。
另外,为全面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向人民兑现推进改革的承诺,树立政府改革公信力,也必然要求加快“营改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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