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多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3-4-27 11:0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符合条件的“小上规”企业,第一年新增实缴税金100%返还;支持小微企业抱团组建融资服务互助合作社;推进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从今年开始,湖州市小微企业上规模,可望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这是昨天从市经信委获悉的。
这些政策涉及财税政策引导、融资服务扶助、公共服务推进等领域。在财政政策引导方面,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以上年实缴税金(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合计)为基数,当年 实缴税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对新增实缴税金地方所得部分给予优惠,其中第1年给予100%的返还,第2年给予50%的返还,第3年给予30%的返还。
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已认定的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政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微企业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倾斜,尤其重点扶持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
同时,通过融资服务扶助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列入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培育对象和新上规模的企业开展信用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关机构根据信用评级情况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建立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机制,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尤其要向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培育对象和新上规模企业倾斜。市本级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进一步扩容提质,各县也将设立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支持小微企业抱团组建融资服务互助合作社,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将列入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按照区域、行业及其产业链,集合成若干个有组织的融资互助合作社,与当地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促进小微企业抱团增信、抱团融资。此外,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与PE、 VC投融资机构合作对接活动,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主动为列入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等。
在公共服务方面,推进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列入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创业创新、融资担保等服务;开展小微企业创业辅导活动,优先为列入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技术创新、税务知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等辅导,以及企业管理、市场拓展、扶持政策享受等培训。
湖州市还将在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和工业园区中配套建设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区中,培育一批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及若干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示范基地,鼓励引导支持新兴产业型、科技型、高技术服务型小微企业进入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孵化育成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创新成长等。(本文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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