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互补性强应妥善处理摩擦

2013-3-26 10:48:00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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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崇泉就中欧贸易摩擦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强调,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互补性强,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关乎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
  在谈到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正式立案的问题时,崇泉表示,目前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正在程序之中,中方各项应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始终不会中止和放弃与欧方通过磋商解决争端的努力。
  他表示,一旦发现欧方在调查中有任何不符合世贸组织(WTO)之处,中方将及时开展政府交涉并保留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利。崇泉强调:“光伏产业涉及中方重大利益,如果欧方一意孤行,坚持对该产品设限,并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中国政府绝不会袖手旁观,将采取一切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针对外媒关于欧盟就双方无线通信设备向中方提出三个要价的报道,崇泉表示,无论欧方提出什么要价,谈判的前提是符合WTO规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崇泉称,中国欢迎欧洲企业参与中国市场竞争,也希望欧盟同样给予中国企业以公平待遇。中欧企业还可以在共同研发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共同分享市场,也可以共同开发第三国市场。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产业对话和合作解决发展及竞争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欧方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合作解决贸易摩擦。中欧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应共同为维护世界贸易秩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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