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立法重点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2013-1-6 10:3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新闻线索: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了说明。李飞在说明中指出,草案重点针对我国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据,以适应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记者点评:网购的兴盛,带动了快递物流的快速发展。然而,在网购包裹配送过程中,手握消费者重要信息的快递企业却出现了信息外露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并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前不久发生的包括 “三通一达”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客户信息被泄露一事,就集中暴露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而物流行业消费者信息外露事件之所以大行其道,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一关键因素。虽然 《邮政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用户信息,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究竟何为 “情节严重”, “刑事责任”将面临怎样的处罚,相关法律并没有具体细化。由于违法成本较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很高,进一步助长了快递企业外露消费者信息的嚣张气焰。所以,亟待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正是针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草案)》,拟立法重点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如此,作为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个人信息泄露行为用法律手段加以明确,会使消费者维权时能够有法可依,也会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相信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发布,我国快递行业消费者信息外露问题会有明显改观。(张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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