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频现 “天坑”谁来承担莫大责任

2012-9-19 9:2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实习记者王泽彦
    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频现。一个个突然降临的“天坑”,一次次把城市道路安全建设问题推上风口浪尖。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天坑”塌陷事故频现?
    “天坑”吞人频频上演
    这样一组镜头,足以使人心惊肉跳——○●北京“咣当一声巨响,我以为隔壁工地上的房子塌了,就往外跑,看到一辆黄色的大巴蹲到了路上,几个轮子没了。”回忆起9月10日,北京车公庄附近的文兴西街路面突然塌陷,该路边包子店老板娘仍惊魂未定。
    该“天坑”导致经过的一辆客运巴士后车轮陷入坑里。9月12日,记者前往事发地点,见塌陷的路面已修复平整,留下了一个约15平方米的大“补丁”。
    记者找到依旧停留在距离事发点30米处的黄色大巴车,见到了司机杜师傅。“当时,我正在开车,车头往上一跳,还没回过神儿,车屁股就往下坠。我赶紧下车看,后车轮子已经给埋进去了。”杜师傅讲解当时的情况。
    据杜师傅介绍,大巴车没啥大碍。事发不久北京市政、交通委等部门的人都来了,安排了一辆吊车,把大巴车给提了起来。杜师傅对北京处置事情很满意,只是大巴车需要做下安检。
    据悉,事发后市政工作人员表示,要对路面进行评估后,才会决定是否大修。可看着修好的路面,已知已经不可能“大修”了。
    结束采访时,杜师傅依旧担心再次碰到城市路面塌陷事故。
    杜师傅的担心并不多余,自北京“7·21”特大暴雨后,北京城区出现大大小小99处城市道路路面塌陷等突发事故。
    如果说北京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留给我们一个教训,8月份哈尔滨一连串的塌陷事故,令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哈尔滨
    8月14日下午16时,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90号附近,一如既往地平静安详。然而就在此刻,路面突然塌陷,4人不幸坠入10米深坑。之后,虽经紧急营救,但还是造成2人受伤,2人不幸遇难的惨剧。
    随后3天,哈尔滨又发生了3起道路塌陷事故,加之此前5天内发生的2起事故,9天之内接连发生7起城市道路塌陷事故。
    正当大家沉浸在对接连塌陷事故的反思之时,8月28、29日,哈尔滨又接连发生了两起城市道路塌陷事故。
    如此高的频率,令人震惊,缘何看似安全的道路,变成吞噬生命的“黑洞”?而后不久,从郑州传来一个不幸的消息。○●郑州
    9月2日,河南郑州市老107国道小刘桥附近的道路突然坍塌,塌陷面积大概有500平方米,深6、7米左右,造成一人被埋遇难。这是近两个月来,我国发生的又一起严重的城市道路塌陷事故。
    与北京、哈尔滨相似的是,这也不是郑州的个例事故。8月20日,在郑州市文化宫路与陇海路交叉口东约100米处发生道路塌陷事故,塌陷大坑面积约为4平方米、深约1.5米,导致路过的一辆轿车栽进路坑。
    在郑州市棉纺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处,不足200米的路段上,近两年来,已塌陷过10余次,其中最大的一次塌坑面积超过了30平方米。据悉,早在2007年棉纺路曾进行过全面整修,投入使用3个月,便不断出现塌陷事故。当地居民感叹:千条理由,不如修一条好路。
    ……
    两个月来,大连、兰州、乌鲁木齐、上海等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的惨剧。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的频繁发生?
    是天灾还是人祸
    城市道路上频繁出现的塌陷问题,原因在哪里?○●天灾
    塌陷“天坑”事故属于自然灾害的一种,天灾是导致道路塌陷的原因之一。据悉,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它具有隐伏性、突发性、群发性、多因性等特点。“城市道路塌陷不排除天灾造成,暴雨造成的土质疏松、地下水自然流动沉降,加之城市膨胀带来的交通压力,致使地面生态难以承载日益膨胀的城市需求,是导致道路塌陷事故的原因之一。”德利得物流总公司总监恽绵告诉记者。
    哈尔滨、郑州等地的道路塌陷事故,大都经过暴雨之后形成。降雨导致土层结构变化,容易诱导地面塌陷。
    据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一工程师介绍,大暴雨之后,雨水使得松散沉积物孔隙处于饱和状态,砂砾石间的摩擦力相对减小,容易产生塌陷。比如,哈尔滨位于松花江不同时代形成的阶地上,岩土体线性特征明显,在各级阶地前缘和后缘岩土体变化的地方,则容易产生塌陷。
    然而,虽然不排除天灾影响,但城市道路历经人为修造,地下空间开发等,更多的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则是“人祸”使然。○●人祸
    道路监管、运营维护缺乏,是导致城市道路塌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高级政策研究员王佐对本报记者指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管理出现的问题,亦即公共设施服务不到位,缺乏科学规划导致对土地资源环境的破坏,容易致使道路塌陷。”
    道路设施管理机制缺陷。长期以来,我国对于道路管理缺乏明确的分工,加之历史遗留等问题,导致道路从属问题难以解决。城市道路修建、养护、监管涉及交通管理、工程行政主管、路桥养护以及城市规划等众多部门,形成“九龙治路、各管一段”格局。因职责交叉、不明,对城市道路沉降事故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责任落实不清,导致城市道路频繁塌陷也无人重视。
    工程质量差,监管检测形同虚设。据行业人士透露,我国城市道路建设监管不力。很多工程中,监理和施工方名为分开,实则一伙,“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监督难以落实,建设质量更是难以保障。
    城市道路塌陷后,相关部门急于掩盖问题,往往难以对道路进行检测、调查,而匆忙的修补,大都“一车沥青下去”,打个“补丁”了事儿。如果这些是“路面上”的原因,地下管线胡乱铺设,缺乏规划、监管,乱开道路“拉链”现象,则是导致道路塌陷“路面下”的原因。
    埋在路面下的管线涉及部门众多,且管线交错,治理监管难度大。不少道路塌陷就是管道破裂致使。
    9月11日,济南市洛安路中段北侧马路上道路塌陷,产生5平方米左右的水坑,经检查,发现是热力管道漏水所致。地下的热力管线、自来水管线以及排水系统管线是造成城市道路塌陷的罪魁之一。由于管线泄漏,漏水冲淡土层,导致道路地下形成空洞,从而造成塌陷。
    北京市国土局某官员指出,导致道路出现“天坑”常见的原因之一是道路施工后,回填时夯实和碾压的程度不够,致使道路承受力变弱,破坏路基,埋下了道路塌陷隐患。
    要问责更要善后
    很多城市发生道路塌陷事故后,往往会采取匆匆处理现场、修补路面通行,以尽快息事宁人,却很少能彻底调查事故发生的根源。
    有人说,“我们是善忘的一代”。面对城市道路塌陷,大家往往关注这一事故造成的结果,只关“新”,而不怀“旧”。往往新的事故出现之后,新闻铺天盖地,而之前发生的事故处理责任落实,难觅踪影。令人尴尬的是,城市道路塌陷,往往是修好了事;一旦发生大事故,却难寻责任方。去年4月北京发生大卡车被吞噬填埋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向哪个部门追偿却成了难题。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颍中告诉记者:“针对城市道路塌陷事故,调查原因认定塌陷事故责任方为施工方、监理方,或管线归属方,甚至相关道路监管部门的,其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城市道路管理问责机制的建立、完善迫在眉睫。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道路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乃至相关管理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制,将能威慑施工方、监理方履行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道路运营、监管,从而维护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建立问责机制是发展所趋,同时针对类似事件,应建立相关保障基金,以提升应急、保障机制。”恽绵告诉记者。保障基金的建立,能及时提供救助基金,避免因部门推委而造成救助资金短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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