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部门:“营改增”后税负有增有减总体平衡

2012-9-19 8:4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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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7月份深圳宣布进入“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来,政府和企业都进入紧锣密鼓的筹备期。日前,深圳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称,“营改增”总体税负没有增加,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近期以来,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连发多道公告,公布“营改增”的办理细则及5.4万家试点纳税人的详细名单。11月1日,深圳“营改增”试点将正式施行,届时市交通运输和相当部分服务业将改变此前的纳税生态。
    铁路运输暂排除
    深圳“营改增”试点范围与2012年1月1日上海实施的营改增试点范围基本相同。即在交通运输业 (1个大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6个小行业,包括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在现行一般纳税人适用17%和13%两档增值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适用17%税率。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适用3%。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但在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的“营改增”行业范围中,铁路运输暂被排除在试点范围之外。经初步统计,根据地税部门提交的“营改增”企业电子数据清单,深圳市涉及“营改增”企业约为54606户。其中交通运输业企业4294户,鉴证咨询服务企业11257户,文化创意服务企业12795户,物流辅助服务企业803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5503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11559户,有形动产租赁企业1166户。
    税负总体平衡
    不少服务业企业及行业协会担心“营改增”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税负压力,甚至有人担心整个行业将会“崩溃”。
    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根据深圳市营业税改增值税样板企业数据测算,改革后,受“营改增”影响,深圳(1+6)行业税负变化出现三种情形:一是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为上升;二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业和鉴证咨询服务的平均税负稍有下降;三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直接采用3%征收率,税负普遍大幅下降。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体来说,深圳市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在先行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除交通运输业平均税负略为上升外,纳入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税负水平基本下降,符合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降低,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大原则。
    “从长远看,‘营改增’不会对全市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而且企业在宽松的生存环境下,必然会释放其固有的创造性与成长能力。一旦企业实力增强,全市财税增收能力也将随之加强。”
    公告细则尚待明确
    对于深圳“营改增”后的实际效果,企业则表示出了担忧。
    深圳启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丛莉即表示,企业最关心的过渡期的优惠政策方面,公告细则还没有明确。对企业来说,当前的重点是如果转到增值税,需要确定自身可以抵扣的项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企业能明确各个环节的征税标准。而且有不少企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之后,仍然有一部分业务要缴纳营业税。
    丛莉表示,虽然基本沿袭上海经验。但深圳和上海仍有不少差异,比如中小企业多,企业类型相对复杂,“营改增”是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给相关企业的初步测算中,有增有减,至少目前还看不出是否会明显增加或减少企业整体税负。“营改增”如果按初衷来执行并逐步进入轨道,还是会让企业的税负趋于合理和均衡。其中有部分行业会有税负增加的感受,如电子商务行业。但该行业是因为此前税务部门对该行业部分税收一直未计入,现在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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