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营改增”考验物流业

2012-8-18 15:2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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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颖思 索冬冬
    近日,广东省国税局官员透露,广东试点方案与上海将基本一致,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一些可能纳入试点的企业依然担忧改革实际上会加重税负水平。财税专家就指出,改革遵循“税负总体持平、略有下降”的原则进行,将能消除重复征税,不过对于企业个体来说税负有增有减。
    试点:广东方案与上海基本一致
    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指出,广东“营改增”的试点方案基本与上海一致,试点行业同样是“1+6”,试点税率也都一致。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四类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6个小行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服务行业纳入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国务院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广东等10个省市。而据了解,广东正式启动试点的时间仍未定。不过目前国税部门已经进行内部培训。
    反映:物流企业称税负压力陡增
    陈学著指出,按照上海试点经验,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税负基本都可以降低。但作为试点行业之一的物流企业却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缺乏上游发票抵扣,税负反而加重。
    记者采访的多位物流业内人士和快递公司均表示,税率调整幅度较大、抵扣的项目较少反而可能抬高了企业的负担。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会长刘武认为,此次营改增试点方案的税率有些“过高”,“现在人力、运输成本高企,一些物流企业的净利润率不足5%,(由于无法抵扣)税率一下子提高了8%,这令很多企业吃不消。”
    一位快递公司财务人士也告诉记者,交通运输企业面临两个难点,一是人力成本不能进入可抵扣项目,二是运输途中产生的费用又难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路桥费并不在抵扣范围。“快递公司是做最后一公里服务,但从取件、运输、配送等都需要人力。”
    面对短期内税率陡增的压力,不少物流企业也表示很无奈。广东一家大型物流公司财务经理对记者表示,由于可抵扣项目有限,而税率上升导致企业利润转移,最终压力传导会流向产业链终端,导致终端的产品服务也可能被迫提价。
    此前有消息称,在上海试点“营改增”中,一些物流货运企业已经开始“变相”提价,如果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需要在原有的费用上多支付6%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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