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是该休个“小长假”了
2012-8-18 15:1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王旭东
日前,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获批。方案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将免收通行费,中秋节、端午节等未列入免费范围。交通运输部称,所选的节假日是调研的结果,未列入的节假日或因出行人数少。今年国庆节为首个免费通行节日。
由此,假日免费公路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也是一种 “正能量”的传递,让近年来的免费诉求终于看到一丝曙光。因为,利益的车轮一旦驱动就会不断 “加速度”,形成很强的 “惯性”,很难 “刹车”。这一点表现在 “顽固的收费公路”上就尤为明显。 “贷款建桥 (修路),收费还贷”,这样的运作模式广泛应用于路桥建设与有偿使用上。与此同时,超期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违规违法收费等统统 “挤进来”, “罚款经济”也占有一席之地。
收费公路几乎从来 “不休假”,并且披星戴月,夜以继日,风雨无阻。其收费的敬业精神, “狂风”吹不走, “暴雨”冲不毁。7月21日北京暴雨,京石高速公路的水已漫过轮胎,高速路仍收费放行,导致3人死亡,多辆车受损。被淹的不乏豪车,其中一辆价值百万的宝马只跑了1个月。日前,已有80位受灾车主要求索赔。首发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赔偿方案已经上报,由北京市防汛办统一安排。高速公路没有 “原罪”,但是在收费政策的 “红绿灯”指挥下,温情的 “正能量”渐行渐远,而冷漠的 “负能量”越积越多。
高速公路啥时进入“免费时代”?没有时间表,亦无线路图。既得利益集团与民意诉求正在进行着一场博弈,前者是“利益飙车”,后者是“权利红灯”。零和博弈?正和博弈?这要看放置于什么样的“法律天平”上。在现行的收费公路法律法规框架下,收费是“权利”,免费不是“义务”。鉴于此,收费路桥要进行“制度性大修”。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但这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现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根治收费路桥问题,当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发力,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要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行驶。
收费公路是该休个 “小长假”了。既然高速公路暂时不能一下子实现 “免费”,立法或修法也不是一日之功,在 “制度性大修”前不妨进行 “制度性探路”。给收费公路休个 “小长假”,劳逸结合,缓和公众情绪。但在 “小长假”期间,免费思维不能停,免费智慧不能休,为免费积极创造条件:一是,民生财政要 “上路”,国家与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偿还修路贷款;二是,进一步拓宽收费公路的 “绿色通道”,让所有的 “民生快车”免费通行;三是,对搭车收费 “设卡拦截”,严惩公路 “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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