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全面整顿工程招投标

2012-7-24 12:4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张静远
    今后,铁道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了。
    为了从源头上切实加强铁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监督,今年6月,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
    依据《办法》内容,铁道部对铁路行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监督工作分为标前、标中和标后三个阶段。标前监督主要是针对铁路建设项目入场前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执行可研报告批复中的招标方式,是否具备招标条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交易场所、评标办法选用、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招标文件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标中监督是指铁路建设项目入场至定标期间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招标人按批准事项办理入场手续、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发布、开标过程;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等。标后监督则重在对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的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铁道部建设司归口监督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部计划司负责监督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驻部监察局依法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和监察对象实施监督。建设司和驻部监察局对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抽查,每年对组织招标的铁路局和部管铁路公司抽查比例不低于30%。铁道部管理项目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驻场监督,铁路局管理项目由铁路局负责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实施监督,分别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建议,受委托组织或协助部建设司、驻部监察局等单位进行投诉举报调查。监督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据悉,为强化铁路工程招投标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还相继出台了《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对有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强化了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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