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丢不保损”是哪家的规矩?
2012-7-24 12:4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张颖川
在快递领域, “保丢不保损”的行业潜规则早已有之。日前,笔者便被这一潜规则 “规”了一次。
笔者是想给妹妹寄一本电子书。由于妹妹工作的地方是内蒙古的一个旗县,交通不是很便利,所以只有邮政局和申通速递能够邮寄到。而邮局明确表示不邮寄电子产品,所以只能找申通邮寄了。
鉴于电子书较贵重,笔者选择了保价,当然也就需要缴纳3%的保价费。然而,令笔者感到无比气愤的是,在快递员当面验视完货物完好无损、包装完毕之后,却让笔者在包裹投递单的正面亲笔写上“保丢不保损”的字样,否则不给予投递。还说如果笔者不相信,可以向他们的总部咨询。
凭什么啊?这是哪门子的规矩?
按照他们的规则,如果外包装完好无损,里面的东西即使出现破损,快递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毋庸置疑,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我找你邮寄,保了价、交了保价费,你一句 “保丢不保损”就将责任推到了九霄云外。那我保价还有什么用?这不是明摆着在有意回避风险、推卸责任吗?
当笔者将上述不满和质疑向申通总部反映时,却收到了客服人员更加不容置疑的回复:不止我们一家快递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如果你不满意,可以选择不投递。
当时,笔者确实不想邮寄了。只是,由于这个邮件非寄不可,而且只有申通才能邮寄到,最终也只能忍气吞声,在 “保丢不保损”规则的挟持之下,冒险将电子书寄了出去。
庆幸的是,笔者邮寄的电子书安全到达了。然而,笔者想得更多的是,如果中途货物出现破损,情况又会是怎样呢?而且,与笔者有类似经历者,被快递公司霸王条款 “绑架”者,又有多少人呢?
在 “保丢不保损”等行业潜规则面前,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的,甚至是无奈的。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当前的行业现状,出台更细化的规则,强化监管,取缔那些霸王条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提醒那些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的快递公司和物流企业,顾客才是上帝,如果失掉顾客的信任,这些公司还怎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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