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改增还有多远?

2012-7-17 12:10:00 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受降低税负、拓展企业市场空间等多重利好的吸引,继上海之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正刺激着越来越多地方财税系统的“神经”。日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地区试点扩围时间表浮出水面,安徽等省市将于10月1日启动。山东是否已将“营改增”提上议程?记者多方采访未得到明确答复。公开资料显示,4月11日山东省国税局在潍坊召开“营改增”课题研讨会。有媒体此前也曾报道,山东省正积极准备“营改增”的相关准备工作。
  从今年1月1日起,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条件成熟时再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今年包括北京、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等10省市提出开展“营改增”试点申请。“营改增”究竟有着哪些利好,才会备受青睐?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潘明星分析,营业税以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重复征收现象突出。据了解,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即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加值为税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用于生产投入的外购货物和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款。这与传统的以货物和劳务价值全额为税基的税种相比,能有效避免重复征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和协作环节的增多而叠加,是更适应社会生产分工不断细化的货物和劳务类税种,这也是推行“营改增”的一大考量。
  目前,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划分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适应性。因大部分第三产业被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不少企业都会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分工越细,缴纳的税款越多,利润就越低,许多企业为少缴税保住利润,宁愿选择分工少、效率低的方式来运营。
  据媒体报道,1-5月份,上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13.5万户企业中,税负下降的企业为12万户,占比近90%。目前上海试点“营改增”已经产生“洼地效应”,资金流正源源不断地向上海聚集。试点行业的税负减轻后,很多地方的企业把订单抛向了上海企业,这样可以直接降低交易价格。在今年前5个月内,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新增了6336户企业,还有1万多户老企业也添加了“营改增”所对应的业务活动。如果上海长期试点,其他地区不跟进,就会导致大量企业主跑到上海去注册企业并纳税,而实际经营却是在其他地区,这些地方将面临税收流失问题。潘明星表示,对于山东来说,试点越早越好,周边的安徽、北京、天津等都已经有所行动,等到周边省市都已进行试点,山东就会成为“税收高地”,资金自然会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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