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2012-3-20 16:5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据统计,2010年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促进就业的主渠道。
    然而,随着国内外环境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凸显。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央行为了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收缩银根,外向型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如在去年发生的温州老板“跑路”事件中,融资成本上升、融资渠道不畅是老板“跑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鼓励天使投资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创业投资发展,发改委、财政部等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在全国支持组建了61只基金,“十二五”期间还将组建200只基金。但是,这些基金很少投资早期项目,一般都要求企业年利润超过1000万元,或者至少需过赢亏平衡点。反观Google和苹果两家公司,都是在成立之初甚至尚未正式成立时,就获得个人企业家约10万美元的投资。因此,建议发改委等部委进一步引导创投基金向天使投资基金方向发展。比如,政府出资比例由目前不超过基金的20%提高到50%,并把政府资金应得的收益全部奖励给基金管理机构,以支持带动性、引领性、成长性强但风险较大的行业发展;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研究制定鼓励成功企业家等个人投资者参与天使投资的税收政策。比如,对于投资天使投资的企业家等个人,未来天使投资基金收益中的个人分红部分应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鼓励中小企业上市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上市取得较大进展。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243家公司在创业板和中小板完成上市。今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支持小微企业上市,为各部门制定政策指明了方向。建议证监会等部门进一步降低股本总额、连续赢利年数和累计净利润等上市门槛;同时,适时考虑以创业板为试点,将公司上市由审核制调整为备案制。
    三、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已有超过4100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平均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约4200家中小企业和1300个个体工商户,而美国一家中小企业银行仅平均服务约2000家中小企业。建议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门槛,取消注册资本上限限制和经营区域限制,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小额贷款;逐步放开吸储限制,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瓶颈;在强化运营监管的基础上,对连续几年运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将融资杠杆率从注册资本金的50%提高到100%~200%;重视小贷机构在我国金融业中的地位,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小贷机构进入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
    四、鼓励科技担保公司发展
    近年来,我国科技担保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积极支撑。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支持科技担保: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担保公司的支持,特别是进一步扶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园区的科技担保公司发展壮大;二是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构建政府、银行、园区、投资机构、产业链关键企业等多方合作平台,加大政策性担保与贴息力度,鼓励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产业链关键企业业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对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担保工作,积极完善金融服务生态链;三是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与制度规范,鼓励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产业链融资等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发展,并对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为主的担保公司,按照其承担的科技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量,把自有资金理财上限从20%提高到50%,通过理财收益来补偿和反哺科技型企业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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