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节能车及新能源车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2012-3-20 16:4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日从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节能车可减半征收车船税,而新能源车则全额免征车船税。 
  据介绍,为鼓励和支持节能和新能源车的研发和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对节能和新能源车船征免车船税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以公告形式发布了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车型目录。奇瑞QQ3、比亚迪F3和一汽、东风汽车公司的纯电动城市客车等多个型号的车辆被纳入首批车型目录。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节能型乘用车的认定标准有三个: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二是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三是已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则有六条:一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二是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三是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四是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五是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小于60%;六是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据悉,国家三部门还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审查,不定期发布目录公告,同时,将根据汽车的标准体系、节能评价体系、技术进步和型号变化,适时修订、调整认定标准,并完善相关的认定办法。 
  (本文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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