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钧平:应尽快出台《石油储备法》

2012-3-18 14:0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人物】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工商联主席冯钧平
    【观点】根据国际能源署规定,成员国的石油储备应当是相当于该国90天原油或成品油净进口量,但欧美、日韩等许多国家的石油储备都大大超过了90天。资料显示,美国的石油储备为158天,日本约184天,韩国到2013年将达到158天,而目前我国只有45天,预计要到2020年才能实现油储达90天进口量的目标。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其石油储备计划多是国家储备与商业储备两条腿走路,“藏油于民”已成为石油储备主要风向标。
    而我国现在虽然拥有8万余家民营石油企业,“家底”超过万亿资产,拥有储油能力达10万吨以上的油库至少10座,但由于没有油源,这些具备相当规模的油库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同时法律身份不明晰也构成“藏油于民”的先天不足。
    对此,冯钧平建议,一是国家应尽快出台《石油储备法》,并把“民营油企参与石油储备”写入该法,通过立法,给民营企业合法的“名分”。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鼓励更多民间资金、企业资金参与石油储备,真正实现“藏油于民”和市场进入机会均等,保证能源安全。三是放开石油进口权。允许民营企业进口原油,支持和鼓励具备一定资金、设施条件的民营石油企业“走出去”找油。四是以信托理财产品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石油现货。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信托资金主要投向石油或汽油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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