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1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2012-2-27 13: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关于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
根据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辽外经贸运[2005]114号关于实施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由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负责进行。按照省外经贸厅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安排,协会定于2012年1月2日—3月30日对大连、沈阳、锦州、丹东、营口、鞍山、辽阳、抚顺等市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业务备案工作。现将业务备案工作日程(见附件)函告各企业,并请协会各市工作委员会协助安排如下事宜:
一、请将省外经贸厅下发的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企业2012年普查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按所示内容填报。(数据年度2011年)。填报流程请登录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www.liffa.org.cn)。进入企业业务备案指南栏目,按照指南要求提交材料。
二、业务备案时间:大连地区省管货代物流企业2012年1月2日—3月30日,其它地区另行通知。
三、业务备案企业的范围:2012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企业。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备案数据将不能按时被采纳,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在接受海内外相关机构或客户查询时,其经营状态将被视为“非营运状态或不详”。
五、如录入备案系统的数据出现计量单位错误;营业额与业务量不符;各项营业收入与总营业收入不符;数据录入不全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备案信息将不被认可;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信息无法查实,备案信息将不被认可。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完成该项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宋继双
电 话:0411-82638042 传 真:0411-82633608
附件:
沈阳、丹东、营口、鞍山、辽阳、抚顺企业业务备案工作日程安排
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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