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收取 “交通拥堵费”

2012-2-25 14:4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张颖川
    今年部分大城市可能试收 “交通拥堵费”治堵!消息甫出,迅速引来社会各界的热议,可谓是褒贬不一。在记者看来,这一政策出台后实际效果如何,目前还没必要过早下结论。但是,该政策制定实施部门是否对其可行性及怎样科学实施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考察,还需画个问号。
    依据相关说法, “交通拥堵费”是指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的一定费用。其本质是一种交通需求管理的经济手段,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来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目的,提高整个城市交通的运营效率。
    那么,从我国实际路况来看,征收“交通拥堵费”,真的能改善交通吗?
    一方面,拥堵收费是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的,目前采取何种收费方式并不明确,各种配套措施也不明朗,如此匆忙上马,是否有些草率?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尤其是对大城市汽车拥有量而言,公车无疑占有相当的比例,况且大量的公车费用是由政府埋单。在公车改革始终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大肆推行 “交通拥堵费”,不仅无从遏制住公车出行,而且可能在私人用车成本增高的情况下进一步刺激公车私用的频率。所以,如果其他措施跟不上,收取 “交通拥堵费”是否会按下葫芦浮起瓢,治标不治本?
    当然,征收 “交通拥堵费”国外早有先例。2003年,伦敦中心区开始收拥堵费,一度让伦敦市区交通流量下降20%。但是伦敦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上升到1.6亿英镑,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进的资金不足1000万镑,受到公众批评。更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伦敦交通速度回落,拥堵又持续上升,况且伦敦收拥堵费是建立在公交系统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的。限于我国目前并不完备的公交条件,如果对这一治堵政策不进行科学论证,而是盲目复制,那么结果很可能就会南辕北辙。
    另外,作为一个缓解城市公共交通拥堵举措,由于其涉及城市交通有关各方利益,所以除了对其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与评估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管理决策不能总是依靠牺牲公众利益来获得。不难看出,同提高停车费一样,征收交通拥堵费在限制车辆使用的同时,也提高了车主的用车成本,实际上损害的还是私人的权益。一系列的 “限停、限行、限用”,只是一味偏好于对公民私权进行限制。相关部门是否应从更科学的角度作出更多的改进?
    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政策时,既要充分论证、严格评估,做到透明公正,更要以保障民众利益不受更大的损害为前提。只有这样, “交通拥堵费”才能顺利实施和推进,并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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