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2011-7-11 17:2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月9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如图)。会议部署,从本月上旬至9 月上旬,全市开展为期3 个月的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副市长凌月明、王立军出席会议。 
  我市历来重视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2008年至今年5 月,全市共整治重点地区4800 多个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000 多辆。目前全市客运市场健康有序,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然而,一些团伙性和残疾人非法营运组织化、规模化趋势愈演愈烈,成为运输市场发展和群众安全出行的“毒瘤”,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刻不容缓。 
  此次我市成立由交通、公安为主,信访、市政、工商、质监、残联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以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码头、商圈、重点旅游景区、国省道干线等区域为整治重点,重点打击四类违法对象:组织化非法营运、跨区域非法营运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黑车”; 
  职业性非法营运人员和“羊儿客”,以及非法营运“保护伞”;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聚众闹事、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 
  为期3 个月的专项活动包括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督查总结三个阶段。 
  为了确保整治效果,各区县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交通部门对具备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事非法营运的,予以从重处罚,实施一次计20 分的诚信考核计分管理。综治部门将负责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平安重庆”年度考核内容。 
  凌月明对前期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予以肯定,并就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强调:一是整治非法营运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联合行动、依法治理、确保稳定”的原则,形成全市“一个目标、一个声音”的整治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二是整治非法营运必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制定预案,依法行政,以人为本,舆论先行,发展运力。整治的同时,要切实保障群众的正常出行,做好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帮扶工作。三是整治非法营运必须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市政府已成立整治办,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制订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王立军指出,此轮专项整治是“内除积弊,外消积怨”,要站在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下大力气,加以推进;以人为本是党和政府一贯坚持的原则,专项整治工作一定要人性化与法制化相结合;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按照凌月明副市长的讲话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刻领会、迅速贯彻、严格措施、积极推进、坚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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