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无水港”建设“风生水起”
2011-4-6 13:3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日前,广西南宁自治区出台《关于建设“无水港”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十二五”期间,把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建设成为以多式联运为特色、面向西南地区和东盟国家的核心“无水港”,并完成柳州、桂林、河池、百色、贵港、贺州等“无水港”项目建设。同时还将争取出口商品进入“无水港”即可实现出口退税和跨检区直通放行。
将南宁打造成西南最大冷链物流基地
“无水港”顾名思义指的是“无水的港口”,就是将港口服务功能比如报关、报验、签发提单等项目移至在内陆地区建立的物流中心。即货物只要进入“无水港”就像是进入港口,可以办理报关、出关等手续。
“无水港”不临江海、没有船舶,货物是在“无水港”内“一站式”完成订舱、报关、报验、签发提单等一切通关手续,相当于把海港搬到了内陆,然后通过海铁联运等方式将货物运送到沿海港口,集装箱就可以直接装船出海。因为省掉了一系列复杂环节,所以能够节省出大量的时间和运输成本。
如今,南宁“无水港”发展风生水起,作用也在日益凸显。对此,《意见》明确点出了其建设任务,即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定位,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南宁“无水港”。“十二五”期间,要把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建设成为以多式联运为特色、面向西南地区和东盟国家的核心“无水港”。此外,自治区还要将南宁打造成为西南地区面积最大、设施最完备、功能最齐全的冷链物流基地。
将视线扩大至广西其他各大主要城市,自治区也已布下“无水港”的发展网络:2011年开工建设玉林 “无水港”,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柳州、桂林、河池、百色、贵港、贺州等“无水港”项目建设,将北部湾港功能延伸到桂北、桂西、桂中和桂东地区。
重要口岸实施24小时联合通关服务
为让“无水港”能够加快发展,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比如,在重要口岸实施24小时联合通关服务;在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基础上,扩大海关“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适用企业范围,按照集中审单、集中查验、集中转检“三集中”模式,对内陆无水港进、出口货物建立并实施直通放行制度,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施检、一证通行”;对AA类企业实施担保验放和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等便捷通关措施;对年进口总额150万美元以上的诚信管理A类企业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施直通放行的便捷检验检疫通关措施等。
此外,自治区还将推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指导“无水港”申报和建设出口监管仓库、公共保税仓库,争取出口商品入“无水港”即可实现出口退税和跨检区直通放行。
企业外建“无水港” 最高补助金额500万元
自治区在税收、土地、财政支持等方面还为各大相关企业准备了不少优惠政策。
据悉,从2011年起,自治区重点物流企业经自治区税务部门审批,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经国家批准的全国物流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可按规定享受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等。
同时,自治区财政每年根据“无水港”和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进度情况安排一定的经费,并在每个“无水港”开工建设后,一次性给予补助100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用于“无水港”基础设施建设。
对企业以北部湾港为依托,到区外新建“无水港”和保税区项目,自治区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为500万元。
此外,自治区设立了专项补助和奖励基金。对凡是通过北部湾港出口的外贸集装箱和内贸冷藏集装箱给予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全免的补助;对集装箱货物在“无水港”出口施封或进口拆封的,对国际货代企业和“无水港”经营主体按每个标准集装箱分别给予相应补助;对支持保税物流和“无水港”发展的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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