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

2011-4-17 23:3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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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据教育部日前发布的消息,我国将尽快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在法律层面上实现“现代学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整合设计、一体运行。
    据悉,中国职业教育与开发区创新发展对话暨第二届中国国家级开发区职业教育年会日前在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开幕。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开幕式上表示,要促进“教育界和产业界密切合作,共同完成新时期职业教育新任务”。
    鲁昕指出,今后要发挥行业组织最了解本行业领域的技术前沿、内在运作规律、人才需求的优势,使其在“教学指导、实习指导、教材指导、评价指导、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指导、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布局指导”等八个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地方和学校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徒培养”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实现方式;鼓励职业学校和有关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同开展师生技能大赛,共同设立优秀技能人才奖学金等。
    鲁昕强调,要着力解决当前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脱节、重复办学、人才断层等问题。今年要重点做好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材开发等十项衔接,两年内形成体系初步框架,10年内建立完整体系。
    本次对话会由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承办。来自全国40多个国家级开发区的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代表出席了对话会。
    据悉,2010年,教育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分别举办了职业教育与石油化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汽车以及有色金属等五个产业的产教对话活动。2011年将举办12个产教对话,本次对话会是2011年第一个产教对话。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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