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高速公路还原公共面目

2011-4-17 22: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黄细花曾引述数据,说从广州到北京运输成本,高于从广州到美国。目前,国内真实的物流成本是什么样的?记者日前随机跟随一辆物流大货车,从成都出发,途经陕西,河南,河北,历时37个小时抵达北京。调查结果显示:成都至北京货车高速路收费近5千,占近半成本。(《新京报》4月15日)

    应该说,近年来舆论和理论工作者对高速公路收费、车主负担沉重等现象进行了诸多方面的剖析,也产生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只是我们都只能面对一个越来越无奈的困局:似乎都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谁也无法给出真正的“灵丹妙药”。

    目前,全国的通行费收费站点的收费期限和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定依据,有些省在开始收费时公布了收费期限,有些省未公布收费期限,收费标准也不同,导致还完贷款本息的站不撤销,而有些到了规定的期限还不能归还贷款。

    笔者以为,“成都至北京货车高速路收费近5千,占近半成本”的背后是公众对社会福利损失不满的表现,也表明我国收费公路设置不符合基本经济原理。高速公路本来是公共产品,应有公众福利特征。

    而目前收费公路大都带有或多或少的垄断性,并且收费公路使用者与收费公路经营者的话语权是不平等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收费公路经营者往往会滥用市场支配力,制定垄断高价。这就使收费公路使用者实际支付的费率并不能体现他们支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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