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水”钢材面前的冷思考

2010-9-7 7:5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研究员 杨湛
    精美的不锈钢产品,广泛应用到建筑与景观工程之中,然而在这美轮美奂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隐患呢?国内资深不锈钢专家李成曾在多个场合大声疾呼:一些应用到楼梯扶手、过街天桥、高层建筑护栏的不锈钢管存在强度不高、管壁超薄的质量问题。被他称为“缩水管”的不锈钢产品不但在施工中不按规范操作,选用材料时偷工减料,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
    如果说,像不锈钢“缩水管”这样摆在明处,还能受到直观检测的话,那么建筑钢材中,相当一部分“缩水”钢筋被混凝土所包裹,成为建筑物暗藏的隐患。《华西都市报》刊载西安不少建筑楼盘中使用所谓“瘦身”钢筋,减弱钢筋强度,从中渔利的消息,更令人触目惊心。记者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一些钢筋加工厂,竟发现经过所谓加工过的钢筋都与原有直径严重缩水,标明8毫米直径的钢筋,实际被人为“加工”后,直径只有6.74毫米;直径12毫米的钢筋,加工出来只有9.24~9.26毫米。委托加工合同中竟然明确写着:“每加工100吨,加工方要返给甲方1.8吨钢筋,可以用人民币结算。”据加工方透露,由于竞争激烈,委托加工方是不给加工方加工费的,他们加工的利润是从返还1.8吨以外的剩余钢材中获得,还要给委托方“回扣和好处费”。
    当建筑行业用钢严重超差减径已从“潜规则”走向“显规则”而成为业内“惯例”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能保证我们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01年5月1日起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进行旨在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的微观监理活动。另一个是建筑行政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站,自1984年在各地成立,这个事业编制的质量监管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按规定,对于建筑施工方自行采购或捆扎的钢筋及委托加工厂加工成型的钢材,要经过监理方和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现场检验合格后,才允许施工方进行安装和混凝土浇注,而面对大面积蔓延的造假活动,面对业内外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与惯例肆行,却很少见到“缩水”钢材被拒之门外,很少见到一大批昧着良心赚黑钱的加工厂倒闭,反而生意都很兴隆,形成一条完整成型的供应链条。
    按照法规,监理公司与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管项目实行终身责任制。但即便这样,仍挡不住一些工程项目中的偷工减料,特别是事关民生的工程,除去更为广泛的贿赂贪腐之外,监理行业门槛低,鱼龙混杂,无序竞争,拿了业主的钱,就得按业主意愿办事的现象普遍存在;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经费不足,自己寻找财源开资与养活冗员。
    既然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质量监督方都有一套严密的责任与制衡制度设计,为什么建筑行业乱象仍得不到有效制止?“防火墙”如何变成了“挡风墙”?整治的重锤究竟应该砸到哪儿才是乱象的“七寸”?!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