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合作:共建国际大都会
2010-9-6 9:1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在中国的南方,将出现一个新的特大城市,这就是深港国际大都会,未来她将毫无疑问地与当代的大纽约、大伦敦、大东京比肩鼎立!”
昨日,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达志在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谈到深港合作时,说了上述一番话。
可以说,深港国际大都会,是深圳与香港两地经过多轮研讨、多年磨合之后未来合作的共同目标。
深港合作走过六个阶段
深港产学研基地副主任张克科表示,由于地缘和历史的关系,深港合作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都是存在和发展的,贯穿着香港历史的100多年。特别是深圳建立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正是香港因素在国家的大局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使得两地的合作有着历史和时代的特征。
他将深港合作进程分为六个阶段。改革开放前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体现为供水等基本生活保障和第一产业的合作上;改革开放到上世纪80年代末也就是改革开放的前10年为第二阶段,双方的合作主要体现为前店后厂、三来一补和第二产业;第三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到香港回归前,两地的合作体现在治河、通关和第三产业上;香港回归后则是第四阶段,这一时期出现了粤港联席会议、产业对接、城市配套等方面的合作;第五阶段为CEPA签署之后,新的机遇和WTO全面提前;而香港特首曾荫权2007年10月的施政报告提出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思路,开启了深港经济一体化的一个新阶段,两地有了共同的目标和行动策略。
历次规划高度重视深港合作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后,深港合作一直是深圳的愿望和城市规划重要目标之一。
早在1996年,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就对深港合作有了明确的定位和思路。在深圳的城市职能中,“1996版”总规提出,要建立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
规划认为,深圳与香港毗邻的地理位置,香港在大陆转口贸易基地的地位、香港制造业离岸生产对珠三角地区工业发展和香港经济的重要作用,深港十五年经济互依关系,以及香港在国际金融贸易中的“中心柱”地位,决定了深圳与香港互依的地缘经济关系,1997年香港回归后,这种关系将由于共同的国家安全利益和区域经济利益而强化。深港将共同发挥我国南方,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金融、贸易、运输、信息等中心城市作用。
随着特区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转型,深港合作内涵和意义也不断深化。2005年,《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中,首次提出“深港对接”的概念,同时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都会”作为深圳未来的3大城市功能定位之一,充分显示了规划对深港深层次合作的思考和构想。
市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中,深港城市关系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也是影响深圳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圳有毗邻香港的优势,而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因此,从全球定位来讲,深圳通过跟香港合作共同发展、共同建设一个国际都会,这与目前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国际性城市的目标是一致的。另外,就区域合作而言,深圳和香港合作也是重要策略。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港有很多产业可以合作,不仅在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方面,在高端服务业方面,双方也能够加强合作,从而形成深圳一个新的优势产业。这样,不仅对深圳的发展有好处,而且也可以提高香港地位,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在基础设施方面,不仅强化了深港双方口岸的衔接,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快速通道的建设。
深港同提共建国际大都会
深港深度合作,不仅是深圳的愿望,也得到了香港的高度重视。2007年2月1日,香港特首曾荫权在其参选行政长官的竞选纲领中,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建设世界级都会”,要求“建立双方紧密合作关系,尤其是在科技及金融方面”。
魏达志认为,“深港国际大都会”的提出,正在实现深港合作从过去“民间、被动、单向、低端、局部、一元”提升到“官方、主动、双向、高端、全面、多元”的重大战略方式的转变,深港双方在“一国两制”的宏伟构想下,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香港方面深港国际大都会的提出,与深圳的思路不谋而合。在深圳2007—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在总体规划中提出了“与香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概念,并获国家认可。
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许重光表示,加强与香港之间的城市合作,是深圳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重要策略。
他说,深港的关系和深港的合作随着这些年来的不断进展,深港两地政府就两个城市之间的合作达成了很多共识,而且已经建立了一套多层面或正在建立多层面的合作机制。深圳在这一轮总体规划中经过了反复研究包括跟香港同行的反复探讨,最终为深圳确定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
深港合作,不仅表述在总体规划中,更体现在各层次规划的一系列措施与对策上。近期的规划中都提出了跨界合作计划,包括开展交通、水资源、能源、物流业、港口等方面的区域合作;与香港、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城市合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监测、治理工作;推进深港边境地区开发的前期研究工作;促进深港两地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共建“深港创新圈”;以市高新区和大学城为主要依托,加强同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积极引进香港中介服务机构,依托香港的国际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改善高科技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创新氛围。
魏达志认为,以2003年1月27日深圳皇岗口岸24小时通关、2004年1月1日CEPA实施这两大事件为标志,深港合作进入全面活跃期,深港“共同市场”正在形成。而“共同市场”的形成及其商品、资本、劳力、服务四大流通的加速,有力地推进了深港之间各种经济圈层与创新圈层的建设,由此而奠基了深港国际大都会的发展基础。
铺设两地经贸“高速公路”
随着深港贸易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的实施,深港两地经济进一步走向融合。近年来,在粤港海关合作的整体框架下,深港海关积极推动深港通关便利化,为两地经贸铺设“高速公路”。
据了解,为提高粤港两地陆路口岸通关效率,加快跨境陆路货物清关,双方已成功推行了“统一载货清单”、“互认关锁”(绿色海关封条)、“X光机查验数据的互换”、跨境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措施,大大提高深港两地的通关能力,促进深港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为企业创造了更佳的营商环境。
深圳海关于2005年8月16日启动“空港物流快线”,2006年5月30日启动“深港物流绿色通道”项目,这两条跨境物流高速公路不仅实现了跨境货物的快速通关,而且将香港海运码头、机场的堆场延伸到了深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香港港口仓储场地紧张问题,为深圳利用香港的现代化远洋港口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目前,深圳海关已在皇岗海关、深圳湾海关、机场物流园、机场快件中心、华南物流园等启动了跨境快速通关试点。深港跨境快速通关合作项目,实现了卡口通道式自动控制与验放,提高了通关效率。
CEPA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内地面向香港的窗口,深圳口岸成为港产货物进入内地的“桥头堡”。根据海关总署的部署,深圳海关推行了各项通关便利化措施,促进港产零关税货物快速、便捷通关,确保中央对港优惠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便捷的运输渠道使深圳口岸成为零关税货物内地主要转关进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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