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入境外存放需有市场自由度

2010-8-31 12: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国家外管局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京粤鲁苏四地选取不超过10家试点企业,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这是继央行和外管局由强制结售汇制转变为意愿结售汇制以来,中国结售汇体系改革的又一次政策突破。   当前持续累积的外汇储备使央行被动投放了巨额基础货币,既强化了人民币升值压力;又降低了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由于私人部门投融资渠道逼仄和存贷款管制的低利率等,巨额的过剩货币流动性无法有效配置,从而形成巨大的金融压抑;最终巨额货币流动性游弋于房市、股市等,推高了国内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风险。 
  允许部分出口收入境外存放试点,有助于缓解被动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为人民币汇改创造一定条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央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制问题。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跨境贸易收支频繁的企业的资金作用效率,降低了频繁外汇收支跨境汇兑的成本。然而,监管部门只是为部分出口收入留存海外提供了政策合法性,无法为试点企业提供市场合理性。要提高试点成效,鼓励企业把部分出口收入留存海外,还需要出台配套之政策提高试点企业境外留存出口收入的市场自由度。
  首先,人民币升值预期是牵制企业是否留存部分出口收入在海外的重要因素。当前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幅度有限且趋势向上,无形中为贸易部门提供了风险可控的外汇结售汇套利空间,使其不愿持有多余外汇。因此,在推出出口收入留存海外试点等政策的同时,需人民币汇率更富弹性的政策跟进,唯有人民币汇率弹性和频繁汇兑成本给贸易部门带来的风险成本,与人民币升值受益达到某种均衡,贸易部门才会降低期待结售汇下对人民币升值收益的追求。
  其次,留存海外的部分出口收入的可投融资市场空间,将直接影响该试点政策的有效性和市场可行性。目前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目前尚未成系统,其风险资产的定价机制也因管理层执行严格的人民币跨境流通管道许可,存在国内影子定价问题。这意味着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面临交易的完全市场化与风险资产定价的非完全市场化间的矛盾。因此,要激励贸易部门留存部分出口收入于境外,既亟待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又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自由和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同时还需要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有效跟进。
  再次,试点的有效推进还需改变当前许可证式的贸易管制。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企业,不可能在所有时期都用足留存境外的出口收入。有的可能有海外用汇需求却没有资金可用,而另外一些企业有境外留存外汇却可能没有用汇需求,平衡这个境外出口收入的有效供需,除提供境外存放出口收入的投融资渠道外,更重要的还是要适度改革当前贸易许可证制度,即逐渐取消在铁矿石、能源等原材料领域的进口许可证制度,允许更多的贸易部门可根据境内外需求进口国内所需的资源。当然,部分人士会认为这将恶化铁矿石等原材料的进口秩序而反对。我们认为,一旦放松了贸易许可证管制,打破贸易垄断,将更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市场化重塑贸易秩序。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