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启《航运法》制定工作

2010-8-14 2:3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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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线索:记者日前在宁波召开的《航运法》工作组会议上了解到,根据2009年张德江副总理考察内河航运的讲话精神,交通运输部近日恢复启动了自1996年开始的《航运法》制定工作,以为发展内河航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可靠的制度保障。
    此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航运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工作进程,拟出了航运管理机构及职责、航运市场准入、宏观调控、竞争规则、市场监管、利用外资政策等若干立法重点问题,并开展了专题研究,为下一步起草法律条文奠定了基础。据初步计划,到2012年底完成该法的起草工作。
    记者点评:对于一个航运大国来说,截至目前,我国却一直没有《航运法》,仅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显然,这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航运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航运法》制定工作的重启,可以说是适时之举,意义重大。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从1996年开始到2004年,其间《航运法》一共起草了11稿。由于我国立法资源有限,一些重要的航运政策不成熟等原因,《航运法》起草工作曾一度被搁置。纵观《航运法》起草历程,不可不说是曲折多艰。如今重启《航运法》制定工作,虽是众望所归,但也不免令人们担心,《航运法》制定工作会不会仍像以往那样 “犹抱琵琶半遮面”,始终停留在起草阶段;即使到2012年底能完成该法的起草工作,何时能够出台并得到实施亦是未知。所以,如何快速、高效地完成《航运法》的起草工作并使其真正付诸实施,对相关部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张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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