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启动交通运输系统Ⅰ级应急响应

2010-7-12 11: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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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召开紧急会议,就交通运输系统排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进行研究,决定立即启动交通运输Ⅰ级应急响应,积极配合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该厅下发的《关于启动我省交通运输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运输的服务保障职能,并按照就近组织原则,积极做好抢险人员和应急物资准备,提前做好道路运输紧急运力的组织、征用和调配工作,确保随时调用。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及时修复损毁设施,全力保障道路畅通。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公路水路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公路桥梁、隧道、浸水路堤、陡边坡路段、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港口(码头)高挡墙等重要环节。公路部门要加强汛期养护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灾情险情,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排除隐患;对于不能运行的危桥,要坚决禁止通行;一般危桥,要设置警示标志,作出限载规定,并加强超载运输治理;对特别危险路段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监测报警,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对交通基础设施和出行人员的潜在威胁。海事机构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和船舶的安全监管,落实禁航禁渡措施,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客船、旅游船和渡口船的重点监控,防止冒险航行。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站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五不出站”制度,并根据气象条件及时调整客运运输线路和班次,加强客运车辆性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此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顺畅,确保一旦出现重大险情事故,快速报告信息、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努力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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