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物流开放:民企如何作为?

2010-6-26 1:4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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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曹亚慧
“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称“新36条”),其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备受业界期待,同时也引出更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文件发布后,民营企业在石油储备领域率先有所斩获——“新36条”降低能源行业投资门槛,6家民营企业就首次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是民营油企向前迈进的第一步。
艰难迈出第一步
    5月14日,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举行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资格招标,6家中标企业中3家为民营企业,这也是国家石油储备体系首次向民企开放。应该说这是“新36条”首个具有实质性的落实成果。
    一直以来,以民营油企和地方国企为代表的庞大社会库存,一直游离于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边缘。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大门第一次向民营企业敞开,因此业界预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今后还会陆续举行多轮招标,更多民企将参与国家石油储备计划。
    对此,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指出,如果充分发挥民营石油企业的进口和储备能力,藏油于民间,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保证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赵友山同时表示,这次民营油企获得进军国家原油战略储备体系的资格,“是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等领域以来的实质性突破”。
    但是我们也看到,所迈出的这一步,却是经过了多个部门、多年来、多次努力的结果。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就曾向媒体介绍说,从2005~2007年,对“藏油于民”问题,石油业商会通过全国工商联先后多次向政协提交提案。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藏油于民”再次重提。
    此外,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根据民营企业的诉求,也曾两度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在“新36条”出台后,该项建议终于得以落实。
新政仍存玻璃门
    进入垄断行业领域,可以说是多少民营企业梦寐以求的。
    “新36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但不少行业管理者担心,在市场准入上,很多方面还不会放开,民营企业依旧很难实质进入这些领域。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表示:“‘新36条’还有很多障碍,主要是资源来源问题,国家应该放开,民营企业有实力有能力的应该去进口原油。”
    记者在查询资料时发现,2006年12月,我国开放了成品油批发市场。2007年5月,首批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之时,业内人士就曾期待,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开放而进入成品油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会进一步形成。
    但是,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民营企业虽有了成品油批发资格,可以经营加油站、炼油等业务,但原料资源仍被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巨头垄断,民营石油企业发展因此备受困扰,一度面临“出局”的危险。没有专有铁路专用线、没有专有停泊码头,更没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民营企业游走在生死边缘。
    在当前高度垄断的原油贸易体制下,对民营企业正在打开的却是一扇遥远的玻璃门?
    据了解,目前中国对于非国营原油贸易企业的原油进口仍实行配额制,现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22家,其中国营企业所属公司占到半数以上。而民营企业即使获得原油进口经营资质和进口配额,也很难单独进口石油。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系统外的企业进口原油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给予安排运输计划。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间资本进入原油进口领域。
    全国工商联认为,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日趋放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但在上游的原料来源方面,相关政策依然是“铁板一块”。
    赵友山提出,“新36条”主要是针对石油勘探开发、储运和管道运输方面,然而民企在这些方面因为成本问题和风险控制能力很难进入,“操作性不是很大,因为资源进口被垄断,民营企业还是很难进入这些领域。”
    事实上,此番新政带来的依旧是挑战大于机遇,无法像一些官员和专家的预言:“民企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一支活跃的力量,促进我国成品油市场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需要划出“斑马线”
有专家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原油进口领域和成品油物流市场,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成品油价格的平稳,甚至减少“囤油”现象。
    但时下国有石油企业不可能愿意切一块油品市场给民企运作,探索新的国企和民企合作方式又需要时间和可行性操作;入围国家战略储备库,虽然不可能让这些民企获得被国有石油巨头长期垄断的原油进出口资质,却可以使过去没有话语权的民企有了一定的谈判筹码,至少在原油供应紧张时,它们可以借机要求获得稳定的原油供应。
    这样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是目前中国石油市场屡遭诟病的症结。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管清友表示,加快民间石油储备体系建设,藏油于民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因此,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民营和地方企业参与的空间很大。
    他同时建议,除仓储、流通环节外,国家还应在原油贸易环节逐步放开管制,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逐步放开原油贸易管制将有利于增加市场竞争,破除国内石油行业的垄断格局。
    不过,在动辄斥资上千亿元的上游勘探、开发领域,石油巨头的影响根深蒂固,民间资本要真正参与难度很大,需要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
    政策壁垒和油源紧缺是限制民营石油企业发展的两个最大障碍,而且难以凭借自身力量去解决,还需要国家在民营企业行进的路上画出一条可行的“斑马线”,而不是让民营企业有了可以过马路的权利,却过不去。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建议:一是按照保障石油安全、有利宏观调控、提高市场效率的权责,从实际上适当拓宽原油进口主体。二是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炼厂”的规定,准许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进口后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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