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扩大

2010-6-19 10:3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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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近日(16号)表示,国务院近日已经批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将由现在的上海和广东扩大到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在内的20个省市。并将试点所涉及的境外地域由原先的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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