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2010-4-6 1:0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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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范云兵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农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肉、蛋、奶、鱼、菜、果等)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这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目标。而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强调,要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扶持。
◆ 推动产销有效衔接
    要支持“菜篮子”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必须加快农产品现代物流的发展,支持生产基地新建产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为此,《意见》规定,改善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鼓励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和流通加工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
    而要建立“菜篮子”现代市场,改造一批城市销地批发和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同样不可少。所以,《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大中城市改造销地批发市场,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销地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
    而要想更好的促进农产品的有效流通,要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才是更重要的。《意见》规定,大中城市要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国或区域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
◆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在促进“菜篮子”产品有效流通的同时,更要保证其流通的安全性。因此,《意见》支持建立国家级“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为此,国家将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政府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禁止乱收费。
◆ 实施多项优惠政策
    “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新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在今后建立的过程中,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的扶持政策。
    《意见》规定,要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菜篮子”产品出口,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继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落实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对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同时,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尚未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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