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淘汰标准出台各方观点不一

2010-4-14 7:1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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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
   淘汰标准显片面应综合考虑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董事长王守东认为,用容积来划分标准有些片面。“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就应该淘汰,这是优胜劣汰的过程,但不是简单以容积大小来划分的。”他认为,应该以效益、节能、环保等多方面考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在钢铁行业的淘汰政策以设备容积大小作为标准,有一点绝对化。”福建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欧阳元也持相同态度。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建国称,如果以环保作为指标,淘汰300、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不失为一种方法,但这种方法不一定绝对公平,“淘汰落后产能,我们坚决拥护,但以钢材讲,300立方米的高炉是不是一定生产水平差,能耗高,这是相对而言的”。
    鞍山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则称,他赞成国家产业政策的内容。他说,300立方米的高炉主要问题是效率低、能耗高,而且基本上没有环保设施,所以以容积为标准是解决环保的指标问题,但并不是都要求去改建成大产能,那样产能会越来越大。“产业政策制定是对的,出台时机也是好的,方向也是对的,关键的问题可能不是合不合理,而是能不能按照产业政策去做。”张晓刚说。
中国联合钢铁网
淘汰落后产能要有相关鼓励政策
中国联合商务网首席分析师马忠普认为,目前情况下淘汰产能不宜“一刀切”。他表示:“确定产业政策,不是一定要立即执行、达到某种程度,而是应该给企业技术进步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中没有必要一刀切,钢厂有能力新建项目,自然会淘汰300、400立方米的高炉。且300、400立方米的高炉也并非一无是处,它的高炉利用系数很高,炼得快,但能耗高。”
    马忠普认为,政策最大的意义在于,配套的激励政策可以随之出台,比如优惠贷款等,以鼓励企业技术进步,让企业转变自身增长方式。马忠普建议,钢铁企业在铁矿石供应形势严峻、钢材价格低迷且库存量居高的情况下,应该利用今年的时间,转变自身增长模式;加大企业节能减排力度。
    马忠普表示:“把钢铁行业过剩产能降下来,减少铁矿石的需求与消费是好事,有利于铁矿石未来谈判。近期钢厂拒绝采购高价铁矿石,争端序幕已经开始,节能减排无疑能缓解矛盾。”
网易
政策对铁矿石谈判影响不大
    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教授许中波表示,“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不太好执行。本来是400立方米的高炉,企业如果声称是500立方米的,监管就比较难。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执行会更困难,因为那里小钢厂是主力军。企业可能暂时假装关闭高炉,只为应付检查。发达地区执行要好,即使没有新政策出台,企业自己也会主动淘汰,因为环保不达标。”
    不过,许中波认为政策对于正在激烈讨论中的本年度铁矿石谈判影响不大。“帮不上什么忙,远水解不了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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