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货款”携风险疾行

2010-3-15 2:1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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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林振强
    今年年初,东道物流(DDS)突然“崩盘”。对此,中国代收货款网CEO幸世本表示:“DDS的倒闭是典型的代收货款运营失败。”不过,在物流行业,因不规范代收货款服务,企业高管卷款蒸发,这早已不是新鲜事。
    在公路货运领域,几乎每年都有货运企业“卷款逃跑”案件暴出。既然一些物流企业知道“代收货款”业务是一块香蕉皮,踩上就可能被撂倒,为何还有企业不断去踩?既然“代收货款”是物流市场的老疮眼,已让不少企业歪栽,为何法制利剑还不能有效斩乱?
投诉的焦点
“躲得了年初一,躲不过‘3.15’”。随着“3.15”维权日的到来,公路货运企业代收货款而起的纠纷也被纷纷曝光。在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的统计数据中,2009年1~10月关于货运企业代收款出现投诉案例就多达23件。其他省市的类似情况也基本相同,并且近年来涉及的代收款金额日渐增高。“代收货款目前比较普遍,一般发货方都会委托货运企业向收货方收取货款,然后货运企业将货款转交发货方,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济南市通达运输公司总经理李民忠向记者介绍。在他所在的货场里,几乎大部分货运同行都会提供代收货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增值服务。尽管工商部门对货运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并不包含“代收货款”,但大部分发货方为图方便和节省费用,也基本认同这种方式。不过,与此相关的投诉说明,市场的“默认”下也隐藏着许多问题。
    “运作不规范,让代收货款处处隐藏着风险。”中经咨询公司研究员李达同认为,国内代收货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水平,有许多环节需要完善。首先,国内的代收货款,发货方和货运企业之间往往全凭信任,并不会签订统一、规范的合同,基本都是使用货运企业的简易货运单,而在填写时,公司名称、货款金额等一些关键信息甚至都会被忽略。其次,在还款时间上也不严格。货运公司往往并不及时结付货款,通常一个月结算一次。一些小的货运公司,每周只安排一天发放货款,每次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如果错过,货主只能再等一个星期。
    再次,发货方出于成本考虑,有时故意不给货运购买保险,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意外,由此产生的纠纷很难分辨双方的责任。此外,由于开展代收货款业务的货运公司越来越多,个别企业为了招揽客户,打起来了价格战,从而将代收货款的手续费价格压得很低。如果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挪用货款”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因此,防止类似“东道物流崩盘”的惨剧在公路货运业重演,并非是杞人忧天。
监管的盲区
    对于货运公司来说,仅仅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无论收货方还是发货方,任何一方产生问题,却都有可能将风险转嫁到货运公司身上。但为什么货运公司还如此热衷替客户代收货款呢?
    在李达同看来,客户有需求是最直接的原因,代收货款已经成为众多公路货运公司的一项重要增值业务。这笔资金不但能给物流企业带来手续费等收入,更重要的是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并且,从国际上看,代收货款在全世界范围应用比较广泛,一些著名国际物流公司在国外早已开展了此项业务。国内因代收货款而起的种种问题,并不能归罪于该项业务本身,只能说明在实际运作中,尤其是监管方面,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代收货款无人监管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李达同分析说。与快递业归当地邮政局管理不同,公路货运企业并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例如物流行业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管理,但实际上工商部门主要负责货运企业的注册登记,交通部门关注的是车辆超载等问题,而对于代收货款,似乎都不在现有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应如何代收货款交易行为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长期以来,由此产生的投诉,只能将其列入经济纠纷行列。
    此外,公路货运企业水平不一,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不具备实力的货运公司也可从事代收货款业务,从而成为随时都可引爆的隐患。
风险的规避
    近年来,各地在代收货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据李民忠经理介绍,在山东省经过山东省银联认可的物流企业,可以与银行系统合作实施“代收货款”业务。物流企业的客户单位去商业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货款直接划付物流企业账户,物流企业在收到货款的24小时内将货款划到委托方,整个流程不涉及现金,有效规避物流企业资金风险。河南豫鑫、长通等企业也在与银联、银行合作,通过刷卡方式来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去年提出建议:“针对物流企业代收货款业务现金流量大的特点,探索开展‘物流一卡通’、‘物流支付宝’等联网结算业务。”并且,针对物流业资金需求量大,流动性较强的特点,有专家提出了建立“中国物流银行”的想法,物流业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资金运作方式,有必要建立专业金融机构。
    当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代收货款产生的问题,重要的是要由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就代收货款的相关事宜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设置代收货款从业门槛、管理规定、监管方式、违规处罚等。“对于公路货运行业,可以从注册资金、开设网点等方面来设置门槛,例如规定注册资金超过100万元的货运企业才允许代收货款,没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禁止代收货款。”李达同表示,实行货运公司代收货款准入制将会使市场更加规范。
    对此,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也认为,要像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制度一样,凡是从事代收货款的物流、快递企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缴纳代收货款保证金。同时,尽快建立从业人员诚信监管系统。
    当然,对于数量众多的公路货运中小企业,在业内人士看来,加强行业协会的引导和业内规范同样重要,包括对代收货款的返还时限、手续费的标准等等进行指导,避免恶性竞争,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尽管代收货款问题丛生,但其作为一项增值服务,已被国际物流企业证明是值得推广的。这也将成为国内公路货运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对于代收货款业务,不能因噎废食,如何找出良好的发展路径才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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