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遭遇“七年之痒”
2010-3-1 22:3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记者 林振强
“到2010年,全国90%以上的高速公路、省级普通公路都将会实施计重收费。”业内多年前的一项预测,目前正在变成现实。
1月1日,广西境内联网收费高速路计重收费在试行半年之后,正式在全区全面推行实施。而与之相邻的广东,2009年也开始在多条高速公路试行,即将全省推广。自2003年河南省、江苏省等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计重收费以来,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收费公路都已实施了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实施后,货车驶入高速公路需要先称“体重”,“体重”越重,要缴纳的通行费用就会越高。“多装载,多缴费”的原则,让人们觉得相较传统的收费方式更公平,并且也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
然而,在其运行实施到第七个年头的时候,我们发现,治理超限超载并不能单纯依靠计重收费。而且,计重收费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越来越多需要重视的问题。
问题显现
“没想到通过一个收费站竟然用了5个多小时!”提起不久前的一次遭遇,货车司机张宏连连摇头。春节前,张宏负责将一批货物从河南运到北京,可在通过一个收费站时,排在前面的司机因为对计重收费的结果怀疑,要求重新称量,而与站方工作人员起了争执,导致后边的车辆无法顺利通过。“按照计重收费的方式,要是超重的话,那罚款可不轻。再说,地磅称量的结果不一定都准啊。”张宏说。现在一些实行计重收费的省市,有时因计重结果有很大出入,时有争执发生。据了解,对收费站地磅计重结果准确性的质疑,是目前计重收费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之一。“有时收费站相差不远,可称的重量却差很多。要是跨省的话,结果差得更离谱了。”张宏说。实际上,由于计量仪器、使用方法、埋设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计重结果不准的情况确实存在。2009年年底,广东省质监局曾派出检测车突击检查两家收费站,其中一台2009年12月18日才进行第二次强检的设备,居然又超过允许的误差。计重收费设施设备在稳定性和精确性方面的不足可见一斑。
然而,计重不准也有其他原因,更多的则是司机自身造成的。据衡枣高速衡阳东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易小平介绍,一些司机经过长期摸索后,找到了一些使计重结果偏低的“窍门”,比如有的开车在地磅上走“S”型线路,有的在过磅时猛加油或急刹车,有的在过磅时快速通过计重平台。“这些过磅方式不仅会使车辆重量减轻,而且会对地磅造成损害,使结果不准确。”有些司机会在计重时往地磅前垫一块木板,这样车辆过磅时就有一种上台阶的效果,重量会轻一些。但有时木板没有垫好,直接压到地磅上了,地磅很容易被压坏。
当越来越多的货运人员掌握了其中的“奥秘”后,超载超限就又有了漏洞可钻。因此,用计重收费方式治理超载的效果变得有限。据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赖平仲介绍,一些地方的计重收费甚至出现了“变异”,变成了以罚款为目的,例如处罚、收费标准被歪解为只要缴纳正常通行费和超限部分费用后就可放行。这让许多人惊呼:原来计重收费是“只罚款,不治超”!
据了解,计重收费在各地实施以来,参考的都是2005年10月交通部下发的《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虽然文件中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车辆通行费计量方式,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运输车辆,确定合理的收费系数,以体现对过度使用公路的合理补偿。但计重收费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基本都是以各省市自主开展为主。因此,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的计重收费系统,导致各地计重收费和处罚力度差别过大的问题也日渐严重。
失之管理
据江西省计重收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的收费政策,是根据货车的核定装载量和车型来收取通行费,给人一种“一刀切”的感觉。而执行计重收费,即根据货车的货物实际总重量来收取通行费,则相对要公平很多。计重收费能够从部分省市试行,到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但从2003年至今,经过七年时间的运行施行,为什么计重收费还存在如此多的问题?
其中,有硬件方面的问题。比如计量结果不准,很大一部分是地磅设备自身的原因。不过,在设备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不足,产生的不良后果更加严重。张宏表示,在一些地方的收费站,前一辆车计重收费后,称重数量显示却没有消除,这让他很疑惑,这是不是会使上次显示的数量叠加到下一辆车上,从而造成计重结果的误差呢?
对此,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周刚认为,收费站一方在为司机开通有效的申诉渠道的同时,也要细化、规范、完善计量步骤与流程。各地收费站在加强对设备的治理,定期检测计重设备之外,还应充分了解设备的特性,科学准确的应用。例如石英晶体式地磅相对更先进,结果也更准确,其调试起来也容易一些,但缺点则是容易作弊,在使用时就要注意对作弊手段的防范。
对于计重过程中货运司机作弊防范的不足,也透露出管理方面的问题。据易小平介绍,收费站工作人员并没有执法权,遇到不合规的司机,大多只能采用劝阻和劝说的办法。具体的执行还需要路政或是交警的配合。
赖平仲认为:“虽然施行计重收费后,公路的损毁速度、程度明显减缓、减轻,公路损失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治理超限超载不能单纯依靠计重收费,必须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
思维待变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实践,计重收费的一些弊端逐渐显现。在公路运货进入“微利时代”和快速发展期的今天,计重收费也应进行一些新的改革和尝试。
改进计重收费中的一些技术和操作层面的问题十分重要。据记者了解,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所使用的“地磅”,市面上主要有两种制式,一种是弯板式,一种是石英晶体式,而两种地磅各有优缺点。如何使计重结果更准确、稳定,首先应完善设备方面的不足。
此外,目前的计重收费都是一个地磅和一个收费亭配成一对,每检测一辆车都要耗费几分钟的时间。在春运期间,车流量往往成倍增长,很容易导致车辆拥堵。易小平对此深有感触,有时在车流量高峰期,收费站往往都会采用传统收费和计重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或是干脆将计重收费暂停。计重收费与提高收费效率之间的矛盾也亟待解决。
去年7月1日,作为当初首批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之一,江苏对部分不合理计重收费标准进行向下调整,范围涵盖除沪苏浙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提倡“轻车少收、重车多收”的计重收费,在对超载进行惩罚的同时,也要兼顾合法运输户的运输成本。
当年国内部分省市试行对货运车辆实施计重收费,目的是想以经济手段治理超载,而相关部门各“主管一段”的状态,使计重收费始终无法在治理超载方面发挥最大作用,甚至还引起了新的问题。例如没有法定的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等公路“三乱”的出现。因此,尽快解决各地制止超限运输方面立法不全、执法不严、多方负责、多方推诿、以罚代法、各自为政等现象,也是使计重收费规范化运作的关键。
赖平仲表示,本应联网的高速公路,现在被人为的分割开,各省市高速公路不仅独立融资建设,也各自管理、收费,这样只是增加了收费站的数量,却降低了车辆通行能力,使投资的效率也同时降低。这也是导致计重收费实施多年来,诸多问题始终存在的根本原因。
面对计重收费的“七年之痒”,我们需要重新明确实施计重收费的出发点,遏制超限超载固然是重要目的之一,加大罚款力度也无可厚非,但进一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站点,严禁乱收费、罚款,保证合法运输企业利益,更好地促进公路运输发展才是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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