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百家物流企业享受税收新政

2010-1-6 23:3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首个细则——— 税收政策已开始试点。记者前天从在沪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钢铁物流合作论坛上获悉,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之后,首个税收方面的细则试点开始加速,有六七百家物流企业开始享受部分税收新政优惠。 
  此外,针对目前钢铁物流行业诸多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下称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也同时揭牌,意在规范市场。国务院2009年3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公布后,9月下旬,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以及中物联等15个单位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江苏等地进行实地政策调研,随后进入起草过程。
  中物联常务副会长何黎明告诉记者,《规划》细则条款即由中物联牵头起草。规划出台后,针对物流行业,中物联提出了60条相关的政策,并最终形成了40条。但由于涉及税务、财政等等多个部门,因此这些新政目前还没有时间表。但在今年,如税收、大件运输、工商管理、土地等细则将在调研的基础上陆续公布。“最近连续批了2批企业,算下来已有600到700家物流企业,试点速度明显加快。”中物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初的60条中,就有10条涉及税收。”记者了解到,中物联提交的税收细则中包括了对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降低环节业务营业税、取消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率等内容。
  对此,专家解释称,实际上物流行业税收压力还是很重的。比如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依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出租部分,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2%;自用部分,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适用税率1.2%。此外,物流企业出租仓库的租金收入,还要缴纳5%的营业税,总体税负高达17%,并存在重复纳税问题。
  何黎明称,物流行业本身就是微利行业,尤其是在目前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压力很大。物流企业举步维艰,在金融危机之下,已经有部分物流企业关门倒闭,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应该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