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零时起珠中江三市年票互认

2010-1-4 10: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施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这是继广州、佛山两地实现年票互认后,又一项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重要举措,也是珠三角地区在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实施年票互认后,意味着三市车主只需购买本市年票就可畅行其他两市,不再需要缴交车辆通行次票费。据初步测算,预计一年减免通行费达1.8亿元,将大大惠及三地广大车主。 
  按照省政府批准方案,珠中江三市按照"互认对等、简单畅通、利益共同、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实施年票互认。从1月1日零时起,凡车辆号牌以"粤C"、"粤T"、"粤J"开头的车辆(摩托车除外),购买车籍所在地有效年票后,通过珠海市的南门大桥、斗门大桥、莲洲、上冲、下栅、那洲、南屏等7个普通公路次票收费站,中山市的深湾、城桂、黄沙沥、海洲、东阜、古神、中山港等7个普通公路次票收费站,及江门市的滨江大道、江鹤、恩平、鹤山、外海大桥、潮连大桥、莲塘、江沙、开平、龙口、宅梧等11个普通公路次票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免缴车辆通行费;通过广珠东线高速公路的珠海收费站,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的珠港、斗门、月环收费站及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的莲溪、斗门、珠海西收费站等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免缴代收的车辆通行费次票。同时,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各自的车辆通行费年、次票收费标准暂保持不变。 
  珠中江三市实现年票互认,将有利于优化和融合区域交通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服务水平,进面创新合作机制,打破行政体制障碍,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整合,加强区域经济社会交流,加快珠中江经济生态圈建设。 
  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省交通运输厅在今年初制订的《推进交通一体化(公路水路)工作方案》中,提出珠三角区域年票制采取分步实施计划,把珠海、中山、江门三地实施年票互认列为今年推进工作重点之一。在省委省政府和三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制定相关方案,最终实现了三地年票互认。据透露,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等经济圈年票互认工作,最终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制,为珠三角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