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交通违法惩治教育应与处罚并重

2010-1-30 18:0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现状:在本届人大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哈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士奇建议,有相当一部分交通参与者依法行车意识不足,安全通行观念缺失,因此大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势在必行,不能只重视违法处罚。 
  建议:王士奇说,实际上,普及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幼儿园、中小学抓起,这样的建议已经提过多次,但社会上真正做到的很少;普及交通安全教育也绝不是每学期几个课时那么简单,让孩子在思想意识形成观念的过程中应该加入些实质性的教育学习内容,可以考虑在中考、高考试题中列入交通安全法规的选考内容。 
  王士奇建议处罚之后应该跟上惩治教育。惩治教育可以采取由公安机关将交通违法人的违法行为告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制定相关规定,给予交通违法人相应的公开处理。也可以考虑为驾驶人建立交通安全诚信档案,进行联网管理或公开曝光。依据法律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另外在重点行业、领域有限度地恢复交通安全法规强制性学习,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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