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流送货客户没收到 物流拿不出取货人提货证据

2010-12-27 12:0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4日,朱先生反映,月初他委托一家物流公司托运了一台电脑的配件,数日后,客户电告没收到。他咨询时,物流方称货早已被人取走,却提供不出取货人的提货证据。
  记者来到位于宣武市场内的邳北物流配货点见到了朱先生,他出示了一张这家配货点出具的发货单。朱先生说,本月5日,他给邳州官湖镇的客户通过这家物流配送一台电脑配件,价值1000余元。“按照路途,最迟两天就可送到,但5天后,客户来电说,他一直没接到货。”朱先生说,他随后去配货点查询,对方回复,这批货早就送达地方,已经有人取走了。
  “前几天,我到邳州物流配货点调查,但对方无法提供提货人的任何证明。” 朱先生说。对此,物流方却称,只要有人取走,他们就不再过问,他们不能为此承担责任。
  该物流配货点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朱先生的反映后,他们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人领走了这批货。但取货人是谁,物流方不能确定,因为对方取货时并没有签名。该负责人解释,当配货到达货目的地时,公司都会及时通知对方去提。一般情况,提货人取货时,只要报一下发货人的名称,物流就会将货交付,并不要求其签字。只有公司代货主收取提货方的货款时,才要求提货方签字。
  红杉树律师所程栋律师认为,物流公司接受委托为货主发货,在法律上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货物必须由货主指定的收货人收货。按照正常的合法流程,将货物送给收货人,应该检验对方的取货凭证,如提货单;若无提货单,则要核对收货人身份。收货人缺乏相应的证据,物流方不应发货。假如在此情况下将货发出,只要出现误差,物流方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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