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项目具体补贴措施出台

2009-8-5 14:5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范云兵)日前,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 《关于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今年农产品 “农超对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双百市场工程”等项目的支持重点、标准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专项资金以 “以奖代补”方式对各项目予以支持。其中, “农超对接”最为薄弱的冷链环节,可获150万元的扶持。
    对于农产品 “农超对接”的财政支持,将在河北、吉林等15省 (市、区)先行试点。在试点地区实施农产品 “农超对接”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 “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0%。其中,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按每个1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每个支持30万元;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每个支持20万元,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对于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东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4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支持6000元,每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双百市场工程”方面将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分别按20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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