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视传媒体系应承担的文化传播责任

2009-8-5 14:5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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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冉冉
    电视传媒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承担起大众文化的积极引导责任和民族文化精神的传播责任,以一种较高层次的思想境界、文化内涵通过具体的编播运作来报道大众文化,分析大众文化,既要贯彻社会主体意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又要具有批判意识和人文意识,从文化背影和历史宏观角度对大众文化作出合理的意识阐释和价值定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在一定层面上实现 “教化”功能,还要提高受众的文化格调和品位,为民族文化主体回归,民族自豪感提升和构造和谐社会起到媒体应有的作用。
    21世纪的传媒业无疑是一个“娱乐”的主旋律舞台,广义上的“娱乐”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在这种大众文化崛起,全面参与 “娱乐”的时代,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主体文化将面临考验。随着我国传媒体系的迅速发展和覆盖面的快速扩张,全国已有80%的有效受众在感受传媒给日常生活带来的新影响,大众文化消费市场迅速崛起、潜力巨大。
    目前,大众文化处于何种状态?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大众文化?一些社会学家和文化学者对目前大众文化的搏发,尤其是低俗面的日渐走强表示了担忧。一项对我国大众文化进行研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调查表明,异军突起的大众文化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游戏性、娱乐性文化特征,成为一种无深度的平面文化;而且由于其片面强化和突出文化形式的娱乐功能,消解忽视了文化蕴涵和艺术价值,使大众文化缺乏道德理论性、审美价值、思想深度和终极关怀。如果此种精神态度成为大众精神的主流,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和后果是深远的。
    一、电视传媒在文化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电视业发展迅速,电视传媒以其特有的图像、声音、文字三位一体化传播形式成为大众传媒的核心部分。这种传播方式对受众的文化程度没有一定要求,适应于最大范围的观众,尤其更易为文化层次偏低的受众所接受,因此更容易走向 “媚俗”的一面。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追求高收视率和高广告效益,无疑是包括电视在内的传媒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指标和节目编排导向。以综艺类节目为主打的电视娱乐节目,无疑正陷入 “纯娱乐”怪圈, “超女”、“快女”、 “金牌魔术团”、 “本山快乐大本营”、 “选秀”、 “选美”等娱乐节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群众广泛参与基础上获得了 “双高” (高收视、高收益),却将传媒的文化立场丢失殆尽,尤其对广大青少年、在校学生产生了严重误导,使一部分学生丧失了学习兴趣,转而去学表演、学才艺,期盼“一夜成名”、 “一夜暴富”,同时使社会价值观沦为 “实用论”、“实效论”、 “功利论”,将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 “勤劳、勤俭、勤奋”的优良传统弃之不顾,产生了严重的偏狭文化价值导向。
    这种娱乐节目在客观效果上无疑产生了使受众单纯接受某种感观刺激、强化自我意识、丧失理性思考能力的作用,削弱了中国几千年文明积淀和塑造的民族文化主体意识和民族精神。
    二、电视传媒在大众文化传播中应承接的责任
    从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道德的责任上讲,电视传媒作为主流大众媒体应承担起大众文化的积极引导者的角色。在社会剧烈转型、贫富差距扩大,外来文化鱼龙混杂传入的时期,大众文化空前盛行,文化信息接受主体普遍人文素质不高,道德自我批判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弱。
    电视传媒应从文化和道德角度对大众文化作出合理的阐释和价值定位,并作出正确的导向,要坚定传媒的 “文化立场”,确立民族主体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作为大众文化的引导者,促进大众文化的提升及与其他文化的交融,这是电视传媒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目前日剧、韩剧盛行,国外动画片大量进入中国影视市场,这种外来文化的进入在带来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交融性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对我国本土文化是一种冲击和削弱。
    但从改革开放和国际化走向的战略意义而言不能拒绝和摒弃外来文化的传播,这更需要我们的传媒业要树立正气,要弘扬主旋律,要把高雅文化、高雅艺术和大众文化进行有机结合,使大众文化向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方向发展。韩国经济腾飞的重要内在因素就是使对国民意识、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和传承,韩国的媒体在民族精神塑造和国家本位主义建设方面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电视传媒应在大众文化传播中发挥积极的影响力,成为引领大众文化潮流的风向标,要站在振兴民族文化、树立民族自豪感的高度上,保持主流媒体的品格和品味,要弘扬电视传媒文化传播的主体意识,没有主体意识,就不会对大众文化进行有意识的引导,容易成为大众文化的 “传声筒”。有了主体意识,电视媒体才能更好的通过节目开办、创作和采编工作,有意识地介入大众文化传播,实现充分表达传媒自身的文化观念和人文思想的主动性,引导大众文化消费。要注意文化传播中的欣赏性、艺术性、知识性和娱乐性的有机结合,同时在新闻报道和节目制作中要注重对其文化深度、广度、厚度的挖掘和传承。
    尤其在传统文化节目中要尊重其文化原生态、文化传承,尊重历史,要注意知识的严谨性、严肃性,避免妄谈妄议,摒弃戏说泛谈,将文化传播与文化传承同庸俗文化的泛大众化的迎合区分开来。
    电视传媒应承担社会公众意识培育职能、社会道德弘扬职能、社会文化传播职责、社会释放机制建设职责,而这些职能、职责的承担都应建立在当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强盛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民族文化主体回归这几个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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